关于开展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03-28 点击数:
研究生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是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开展科学探索和研究的基础工作。为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我校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工作高质量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题评审的时间
开题报告评审会截止时间为4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硕士点结合情况确定,评审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并和开题结果一同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开题评审的组织
各二级学院学科导师组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3~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导师组成,其中一名组长,并另设秘书一名),负责研究生开题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学科点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评审结果并上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开题评审要求
按照《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暂行规定》实行。(见研究生处网站-培养管理-培养制度)
四、开题评审程序
1、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详细评阅初步通过后,由研究生所在学科点开题评审小组评议。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开题评审小组评议合格后,由学科点所在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其他
1、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本次开题评审。待再次考核通过后,方可开题。
2、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开题报告评审小组评议合格后,将《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一式两份),《开题报告评议结果汇总表(一)(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选题汇总表》一同留存,并将开题结果(附电子版)交研究生处备案。
3、《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表》、《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选题汇总表》见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