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卫民副教授为我校师生做“依法治国与宪法权威”专题报告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4-12-05 点击数: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史卫民副院长下午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做了“依法治国与宪法权威”主题报告,法学院部分师生及其他二级学院的师生聆听了报告。

他结合宪法日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阐释。他带领大家回顾了我国现行宪法的立宪及修正过程,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树立宪法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通过介绍一些经典案例,强调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行政,依宪执政是对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对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要树立有限政府思维。让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媒体要理性传播,民众要理性表达和行动,法治文化需要制度保障。当法治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之后,人们会自觉的用法律作为判断自己是非的准绳,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利益诉求、化解矛盾纠纷。

史院长的报告使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宪法的认识,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对我们更好地认识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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