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04-01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根据陕西省科技厅要求,高等院校教师可以申报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的“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中推荐产生。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
4.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
5.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关要求与材料提交
1.已入选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
2.请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审核和推荐工作。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择优评审(由于限项,随后根据教育厅下拨指标择优推荐)。
3.请各部门于2017年4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正式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邮箱:kyc@mail.xaufe.edu.cn。
联 系 人:李凯锋
联系电话:81556180
附件1: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2:关于开展2017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统计表.xls
科研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