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留有空白。没有的,填写“无”。
1.政治面貌:群众/共青团员/中共预备党员/党员(按学生实际情况填写)
2.学历:本科/研究生(按学生实际情况填写)
3.培养方式:统招或非定向
4.生源地:上大学前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5.本人通讯地址:填写学校或家庭地址(提示:用人单位邮寄接收函等,学生本人可以接收到的地址)
6.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由辅导员填写,并签名。
7.学院意见:须在推荐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在学院意见处加盖同意或同意推荐及各二级学院(部)印章。
8.学校意见:推荐表所有信息齐全后,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到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室加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章。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按章,需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负责人提前预约盖章。盖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时,需带班级花名册(具体包括:学生学号、姓名、所在学院(部)、专业、所在班级,班级总人数、班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花名册格式不限)。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从即日起,截止到2019年9月27日,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