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西安财经学院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财人发〔2017〕6号)、《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财人发〔2017〕7号)、《关于印发< 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补充规定的通知 》(西财人发〔2018〕2号)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凡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定条件(任现职年限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可按程序申请晋升或转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相关问题说明

(一)凡申报职务评审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安排先进行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审核。(相关审核表见附件1)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教学研究成果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由研究生处负责审核。

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审核。

审核时论文、论著应提供原件。其中,SCI收录论文应提供检索证明并标注JCR分区;科研项目应提供相应材料。

(二)在完成教务工作量,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后,所有申报人向校人事处师申领个人帐号,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进行填报,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

首先,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填报完整的相关个人信息,填报完成保存后系统生成《评审表》(非教师系列人员在系统内填报个人信息后需另填写相应职称系列的《评审表》,博士认定讲师人员填报个人信息后需另行填写《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附件2)。

其次,将个人材料原件扫描或数码拍摄后按照《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并上传(附件5)。

第三,教师系列将自动生成的《评审表》打印1份送人事处审核,非教师系列将相应系列《评审表》打印1份送人事处审核。

第四,将经人事处审核后的《评审表》、《认定表》打印一式二份,加盖相关印章后扫描上传并在“职称系统”中提交所有评审材料。

第五,将“职称系统”上提交的评审材料一并报送人事处(纸质版及电子版)。

(三)年度考核等级的要求

根据陕西省职称评审的要求,申报高级职务评审人员注重考察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须在任现职以来的个人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优秀,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若在规定的受聘现职年限内,年度考核无一次优秀者,延迟2年申报。

(四)继续教育的要求

教师系列按文件要求,申报人员须提供累计3个月或6个月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统一审核认定。

非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在上报评审材料时,对于已发放原证书的学员可从学习平台自主打印学习考核结果粘贴在证书上;已在平台注册未领取证书的学员,直接在平台上打印继续教育证书并交人事处审核后,在职务评审材料上报时按照职称申报渠道同时上报,证书复验由各级人社部门授权的评审委员会复验备案。

(五)述职答辩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述职答辩(博士认定讲师人员除外)。

三、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以下四类分装:

1号材料袋内容:《评审表》及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评审表》一式二份。申报破格晋升高级职务评审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并提供单行申请材料。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年度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

2号材料袋内容:论文、论著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本)代表作,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本)代表作,并在代表作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

3号材料袋内容: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

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

以上材料按《评审表》科研项目填写顺序整理归并。

4号材料袋内容:符合评审条件的其它参评材料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的评审材料请按以下两类分装:

1号材料袋:《评审表》及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评审表》一式二份。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明;(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

2号材料袋:科研成果材料

(1)论文;(2)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文字性佐证成果和必要的研究经费银行到款凭证。

以上材料按《评审表》项目顺序整理归并。

(三)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评审表》由“职称系统”生成,A4纸双面打印装订。表中个人总结的签名须为手写体,各部门的审查公章须是红印,复印无效。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纸质印刷品原件,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作为评审成果使用。

申报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评审表》须到各系列职称评审主管部门网站下载,按照相关要求准备材料份数。

评审材料袋的封面式样见附件6。

四、评审时间安排

1.9月25日(星期二)申报人员将课堂教学工作量表和教学、科研成果报送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审核。

2.9月26 -28日(星期三---星期五)教务处、科研处和研究生处审核材料。

3.9月29-30日(星期六---星期日)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审核结果初审并发放网报账号。

4.9月29 -10月8日(星期六---星期一),申报人员进行“职称系统”填报。

5.10月8日(星期一)各部门职称评审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师德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各部门向人事处报送《西安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附件3)。

6.10月9日(星期二)申报人员将《西安财经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一览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附件4)及《评审表》报送人事处初审(纸质版及电子版)。

7.10月9-15日(星期二---星期一),《评审表》经人事处初审通过后,申报人员将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后的《评审表》扫描上传,并在“职称系统”中提交所有要求的评审材料。

8.10月10-12日(星期三---星期五),申报人员将参评材料报送人事处。

9.10月15日(星期一)24:00前,请申报人员务必在“职称系统”中提交电子化评审材料(扫描上传的《评审表》中须有相关职能部门印章,科研材料复印件须有红章),以便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参与评审。

10.10月16日(星期二)人事处整理材料。

11.10月17-26日(星期三---星期五)申报人员材料网上公示。

12.10月20日(星期六)申报职务评审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情况,每人5--8分钟(述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评审结果公示。

13.10月22-23日(星期一---星期二),人事处准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材料。

14.10月24日(星期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15.10月25-26日(星期四---星期五)非教师系列推荐上报人员到人事处整理上报材料。

16.10月29日(星期一)填写组织意见、盖章并上报省教育厅。

五、评审费用

中级职务:200元,高级职务:400元(申请转系列者费用相同,博士认定讲师人员无评审费)。

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教职工的职业评价和职业声誉,请申报人员所在部门务必履行推荐小组职责,做好推荐评审工作;请相关审核部门,务必严格审核,公正评价;请申报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相关审核材料和评审材料。延误者,责任自负。

其他事宜

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请拟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加入2018年校内职称评审工作群(QQ:329450224)。

联系人员:白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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