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陕西省省属高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8〕13号)和《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18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人办〔2018〕14号)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09〕218号)文件执行(附件1)。
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教授三级岗位管理办法(修订)》(陕教人〔2011〕25号)文件执行(附件2)。
二、申报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面向一线、鼓励创新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人申请,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
(二)学校组织资格审查、评议、公示,产生拟聘人选,并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二)《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陕西省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2018年)》(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三)《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个人业绩汇总表》(纸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
(四)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反映申报人重要业绩的简要材料(1000字以内)
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报送材料要求装袋,袋面粘贴内附材料目录,确因材料较多需一人多袋的要进行捆扎,并在每份材料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
四、聘期考核工作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省聘二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专家职责及考核暂行办法》(西财人发【2017】11号)实施考核
(一)考核对象
2012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选。
2013年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人选
(二)考核方法和程序。
学校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专家的考核。
聘期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述职、职能部门审核、评定考核等次、公示、公布考核结果、上报上级部门备案等步骤。
(三)考核结果运用。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予以续聘;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低聘或解聘。
五、时间安排
9月17日(星期一)提交所有材料(含纸质版及电子版)。
联系人:钱海婷
电话:8155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