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06 点击数:

法学系:

为了检查和评价我院本科课程考试试卷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与监督保障,同时配合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进行专项评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所有专业选修课程的考试试卷。

二、评估依据及内容

评估依据:《西安财经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西财大教发[2020]15号)、《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西财大评发[2019]13)

评估内容:试题质量、卷面质量、试卷评阅、试卷管理。

三、评估组织

组长:史卫民 田亚鹏

副组长:王宏选

成员:王宏选 王景龙 柴莉

四、评估方式和日程安排

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系自查阶段( 315--326日)

各系应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西财院教[2005]23)、《西安财经大学考试管理规定》(西财大教发[2020]15号)、《西安财经学院试卷评阅、整理、归档实施细则》(西财院教字[2006]31)、《西安财经大学试卷评价办法》(西财大评发[2019]13)的有关要求,对所负责保管的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试卷情况进行全面、认真地自查,自查覆盖率一般不应低于所开课程总量的70 %

在各系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办形成《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评报告》。《试卷自评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2019-2020学年试卷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自查的基本情况(范围、数量、工作步骤和方法等)、总体质量状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将《自评报告》于331日前交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评估办公室(长安校区行政楼B530,同时请将电子版发:pjb@ mail.xaufe.edu.cn)

第二阶段:校评阶段(329-- 524日)

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级教学督导,从法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所开设的专业选修课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525--618日)

校评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学院反馈评估结论及意见。各系应根据校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试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于整改情况进行抽查。

试卷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系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试卷评阅、归档的有关要求,严把试卷质量关,实事求是地对本学院的专业选修课试卷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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