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白呈明教授一行赴旬邑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调研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3-09-22 点击数:

大规模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如何通过制度和机制创新实现农民财产权益保障,以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健康有序地推进,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农民财产权益保护问题,法学院白呈明教授、王宏选博士、王波博士等于7月9日赴我省旬邑县进行专题调研。

2007年,旬邑县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县,同时又被陕西省确定为省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也在该县设有驻西头村联系村办公室。近年来,旬邑县坚持以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为总揽,按照“抓点、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和“巩固、提升、发展、整体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路子,为全市全省乃至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积累了成功的经验。截至目前,该县共建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风格独特的新农村158个,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4%;建成高质量、高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57个。2012年 ,旬邑县荣获“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县”称号。

9日上午,调研组详细考察了旬邑县原底社区西头村和郑家镇王家社区两个新型农村社区。当天下午,又参加了由该县党政领导主持的专题调研座谈会。通过参观、座谈和入户访谈等形式,调研组与当地农村社区建设管理部门、新型农村社区所在地乡镇干部、社区干部以及部分村民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在对该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整体情况了解的基础上,重点调研了如下问题:当地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主要矛盾纠纷及其解决机制;农村社区建设中影响农民财产权益的主要表现;农村社区建设中保护农民财产权益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如何处理农村社区管理体制与村民自治的关系等。调研不仅获得大量第一手研究资料,同时对农村社会发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走出校门,面向社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于推动法学院实践教学和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学院将在暑假期间连续安排骨干教师进行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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