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研究生刘子豪受邀参加2019年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年会

作者: 时间:2019-10-21 点击数:

2019年10月19日,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在苏州开幕。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承办、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和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协办。参会代表包括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学术委员会委员,研究会理事、常务理事,以文参会的非理事代表和其他特邀代表,三百多名专家学者、实务界代表相聚苏州东山,共同探讨“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江苏省法学会会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先后做本次年会开幕式致辞。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向大会做了主题为“民法典编纂的进展情况和各分编有关问题”的报告。


年会主题发言阶段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谭启平教授主持。王利明教授、崔建远教授、杨立新教授、龙翼飞教授、李永军教授、朱虎副教授、龙俊副教授分别就“人格权编”“物权编”“继承编”、“婚姻家庭编”“合同编”“合同编典型合同”“侵权责任编”疑难问题进行了主旨报告。各位发言人就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提纲挈领的阐述,提出了其坚持的观点和需要大会讨论的问题。

本次年会会期两天。与会人员就“民法典各分编编纂中的疑难问题”这一主题,共同围绕民法典编纂的相关问题,分别就“民法典基础理论和民法总则”“民法典物权编”“民法典合同编”“民法典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及其他”进行分组讨论。法学院研究生刘子豪向大会提交了论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法律规则的制度构建》,并在“民法典物权编”分组讨论中进行了交流。此次中国民法学年会,加深了我校研究生对民法典各分编编纂的理解,为今后的学习研究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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