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和宗旨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争做合格党员,法学院党委决定在法学院全体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活动。通知如下:
1、实行党员“戴党徽、亮身份”。法学院教工、学生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岗位、参加党内活动以及联系群众等情况下佩戴党徽,党员工作岗位设立党员示范岗,学生党员宿舍张贴党员标识,接受群众的监督。
2、做好落实检查工作。“戴党徽、亮身份”工作由各基层党支部具体落实,做好日常佩戴情况的检查,法学院党委不定期抽查,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引导法学院师生党员在本职岗位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党徽及相关标识由法学院党委统一购买及制作。
法学院各党支部要做好“戴党徽、亮身份”活动的宣传工作,探索、发现、总结此项活动开展的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的监督管理氛围,促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
法学院党委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