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下午,法学院院长史卫民在图书馆五楼503会议室为民商法学系教工党支部讲党课,主题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现代意蕴”。
史院长结合光明日报上发表的相关文章,对法治与德治之间的关系做了较为细致的讲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道德与法律是人类交往与合作得以共存共处不可或缺的行为规范体系,自国家产生后,它们始终都是国家治理的两种重要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专题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要求现代德治运行的社会基础是法治社会。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不单是实现道德与法律功能上的互补,更强调道德对法理念、法灵魂的价值统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