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主题:案例分析会
主持人:俱馨怡 罗佳
会议时间:5月15日下午
主要内容:陈宏德、李铁石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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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副书记李国武莅临现场并寄语
李书记立足于全面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肯定法学生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来培养法治思维的这一学习方法,对同学们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一)法学专业学习要将理论联系到实际中去
李书记指出:“多着眼于最新案例进行分析有利于把握最新学术动态,提升法学思维,我们应当积极利用周身条件,互相交流,积极探讨,不断提升自身法学素养。最终我们要将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和国家,让法律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同时我们也要与优秀校友多接触,学习他们的经验,我们才能不断地走向现实、走向社会,也为我们走向未来奠定法制基础。”
(二)敢于发散思维,敢于思想碰撞
李书记讲到:“这要求我们不仅要纵观过往提炼精华,更要热衷于思维碰撞,同学们针对案例一定要分析,一定要产生知识碰撞,不要怕出错,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碰撞中弥补自己的不足。所以我们要大胆地发言,大胆地共同分析,要养成勇敢往前走的心态。”
(三)做符合时代要求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李书记提出:“当前我们注重培养具有综合思维的复合型人才,大胆发言,锻炼缜密思维,加强自身对将要从事的法律事业的要求。只有提升自己的能力,我们才能在为社会多做贡献的同时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我们也要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利用大学四年多丰富自己、多完善自己。”李书记的讲话赢得了大家热烈的掌声,使大家深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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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1.案例导入被告人陈宏德将帕伊通项目分包给亲友李铁石的航达公司,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宏德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李铁石进行经营,二人非法获利,使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权益遭受重大损失,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应当以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案情梳理工作站中每位成员都对案情通过不同角度、不同方法进行梳理。李晨颖同学按照时间顺序附加证人证言进行梳理,并在大会上与同学分享案例梳理成果。
3.法律分析主持人俱馨怡先从四要件进行本案的法律分析,指出本案的四要件,其次进行知识点补充,进而利用三阶层分析方法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最后进行事实单元划分和参与人员列出,整个过程采用问答的形式,调动了同学们的参与积极性。
4.结论陈宏德的行为不符合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本罪。李铁石作为共犯也判决无罪。
5、法律观点讨论案例分析结束后,同学们针对争议问题进行讨论、抗辩,大家各抒己见,现场气氛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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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总结本次会议在李书记的指导下,同学们深刻理解了法律援助对于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政策的促进作用。针对同学们在会议上的表现,负责人对大家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指出了大家的不足,也对各位同学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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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感悟通过案例分析会议,有助于同学们建立起系统的知识体系,将书本知识与现实案例有机结合,夯实基础的同时提升自己的实战能力。让我们能从多个角度发掘问题和解决问题,使思路更加开阔、视野更加广泛。李书记的谆谆教导也为我们将来走向社会提供了良好的建议,有助于我们实现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