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法学专业毕业生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4-03-05 点击数:

一、企业简介

(一)、新疆北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北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北新建工集团)是新疆一家集科研、设计、道路、桥隧、铁路、水利、电力、工民建施工、房地产开发、商贸物流等多元经营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具有国家公路、铁路、水利、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对外工程施工承包和劳务外派合作资质。

(二)、新疆北新国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北新国际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疆北新国际建设)是新疆北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子公司,主要经营项目在海外,工程施工范围遍及欧亚、中东、非洲和南美洲等四大区域。

(三)、建筑•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

安哥拉社会住房项目一期工程是中信建设在海外承揽的最大的EPC总承包项目,共710幢楼宇,2万套住房,合同总金额35.35亿美元。

亲切接见工作人员。

(四)、农业•安哥拉农业项目

北新国际建设在安哥拉农业开发中将新疆大农业技术引进安哥拉,拓展了新的领域。目前在安哥拉开辟了马兰热、威热和卡待蒂三个农场,占地2万多公顷,种植水稻、玉米和建立示范农场,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五)、尼日尔项目

由新疆北新国际分包的中交一分局尼日尔道路项目,尼日尔项目地处尼日尔中南部,属热带草原气候,项目起点菲林盖,距离首都尼亚美180km,项目终点萨纳姆距离起点125km,我单位施工后65km路基、全线的箱涵、全线的交通标志牌、全线的边沟工程,项目中标价2025万美元,合同期18个月。项目规划配置医疗站一个,并计划配置医生、护士各一名,一些常见病均能在医疗站进行治疗。

(六)、委内瑞拉项目

TIUNA项目是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大社会住房项目的重点工程,已开工建设的A、B、C三个地块,共有40栋楼,建筑面积38.38万平方米。

(七)阿尔及利亚项目

阿尔及利亚项目主要为阿住房部所属的社会住房项目,主要在首都及尔附近尽心100公里以内。Boumerdes社会住房项目、Skikida社会住房项目、Tipaza社会住房项目, 阿尔及利亚项目是与阿尔及利亚国家住宅发展和改善委员会(AADL)签订的社会住房项目,分东西两部,东部SKIKIDA800套和SIDI BEL ABBES1500套。现已在首都阿尔及尔成立阿尔及利亚分公司,新疆北新旗下的天润公司负责进出口贸易,也已在阿尔及尔设经理部,各项设施完善。

二、员工要求

根据海外工程的需要,对应聘者的标准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品格优良、有较强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重点选拔精英人才。

(一)、专业对口

需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能胜任应聘的本职工作。更需要一专多能的各类人才加盟,拥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适应环境

海外工程因地理区域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社会环境不同,为员工提出了较高的素质要求,要能够在生活上、工作上尽快适应,保持良好的心态,快乐生活、快乐工作。

(三)、职业道德

需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品格修养,责任心强,做事先要做人。

需拥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勤奋踏实、好学上进,做事要做精、做细。

(四)、身体健康

赴海外工作要有强壮的体魄,优质的体能,健康无疾病。应聘学员要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有遗传病史和隐患病情者不适应海外工作,特别是患有心脑血管、肾脾肝脏、肠胃病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史等类疾病者不易出国。

(五)、坚韧毅力

由于海外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员工有坚韧的毅力,能够吃苦耐劳,不断锤炼磨砺,长见识、增知识、学技能,为自己积累人生财富、知识财富和物质财富。

三、员工待遇

(一)、工资待遇

管理人员的薪酬采取年薪制,收入与效益及业绩挂钩,并实行浮动考核。薪酬组成主要是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重点高校大学生年薪7-20万,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而定。

新员工赴海外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后转正,满一年后进行岗位职务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岗位工资,不同岗位职务将有不同的薪酬,体现能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原则。

根据海外工程的发展,员工的薪酬标准也在不断地更新调整。工作满一年后可获得海外工作年限津贴。

(二)、福利待遇

企业免费为员工提供食宿条件,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项目规定安排休息;根据海外工作环境,每月有两日轮休。并发放过节费、高温补贴费等福利。

(三)、提供培训

出国前免费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适时安排出国工作,同时培训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条件,合格学员将给予报销路费,并发放培训工资。

新员工赴海外后,结合工作岗位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

招聘法律专业8人。

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3699211860

联系邮箱:490133484@qq.com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京顺东街6号院3号楼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