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行第十九期学术沙龙活动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2016年11月10日下午,法学院第十九期学术沙龙在西部法制研究中心517办公室举行,王景龙老师作了“录音录像的证据功能误区”的主题报告,部分老师和本科生参加,本期沙龙由史渭华副教授主持。

王景龙老师从录音录像的证据功能的理论误区、实践误区、综合误区以及误区的产生根源四个方面论证了自己的观点。这是王老师最近写的一篇学术论文的大致思路,他通过对比国内外刑事诉讼相关制度和法律条款,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评析了多种不同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这种严密的逻辑论证过程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讨论环节,大家围绕“全程录音录像是不是证据”,“全程录音录像是不是辅助性证据”等问题各抒己见,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如王平老师从法律实务角度认为全程录音录像不是证据,因为它只能证明犯罪嫌疑人交待犯罪事实时的自愿性,不能证明案件事实,而证据就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同时强调证据是不断发展的,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后估计会成为证据。史渭华老师、张海梅老师、部分学生都讲了自己的观点。

大家在激烈的讨论中开拓了思维,真正起到了学术争鸣的作用,这也正是举办学术沙龙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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