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下午,法学院第十一期“学术沙龙”在西部法制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王景龙老师作了“美国证据排除规则的转向——以“哈德逊诉密西根州”案为视角”的主题报告,史卫民副院长、民商法学系全体老师参加。本期沙龙由王宏选老师主持。
王景龙老师的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案件基本事实及诉讼过程;二是排除规则的前哈德逊时代:哈德逊案的理论前设与背景历史;三是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及理由;四是哈德逊案判决理由的简要评析;五是排除规则的后哈德逊时代:哈德逊案对后来案件的影响;六是美国排除规则的转向对中国的启示。他最后指出:科学的证据排除规则的设计应该在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有所平衡。为此,并非所有的非法证据都必须绝对予以排除,当然也不应该“照单全收”。美国从刑事诉讼价值的一个极端,中国从刑事诉讼价值的另一个极端,开始逐渐走向价值的平衡,似乎是殊途同归。
在讨论环节中,史渭华、王海鹏、肖玉明、何皞、李涛等老师都谈了自己的见解与看法,与会老师的焦点在美国的排除规则对中国有多大程度的借鉴意义,通过大家的讨论,一致认为:任何制度的移植和照搬难度都很大,但美国的立法理念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和反思。
沙龙最后,王宏选老师对本期沙龙总结,认为王景龙老师准备充分,思路新颖,选题独特,逻辑清晰,对论文写作具有较强的启发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