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2015级实践教学活动稳步推进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07-21 点击数:

为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专业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实现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实施“实践教学活动周”原则意见》以及《西安财经学院2017年“实践教学活动周”活动安排》的具体要求, 2017年法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如期展开。法学专业2015级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由王波副教授负责,分为两个阶段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为期三天,在翠西校区阶3教室,2015级全体学生与指导教师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2017年7月10日上午,王波老师主持召开了2015级实践教学活动周动员会,会后,各组指导教师与其指导的学生召开了师生见面会,分组布置调研任务;而后,邀请了西北政法大学马永红老师为师生举行了《社会调查选题、调查方法与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的专题讲座。下午,由闻丽英副教授做了题为《司考规划与应试方法》的讲座,2017年西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获得小组的指导教师——宁洁老师及其团队成员,为师生做了《如何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专题讲座。

2017年7月11日上午,邀请了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秦涛律师为师生做了《学院教育与律师职业》的专题讲座;而后,王波副教授围绕《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撰写规范与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指导。

其后,各组指导教师分别召集本组学生集中进行了辅导。学生向导师汇报调研地点、调研选题与调研内容;导师分组安排工作,指导调研选题,明确调研要求和调研纪律。各组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择调研选题,导师组织本组学生开展实践活动。

第二阶段为期9天,即自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7月21日,由各组指导教师分别针对集中实践学生与分散实践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对于集中实践学生进行集中分组指导;对于分散实践学生,导师则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进行具体指导。

由于安排细致、计划周密,2015级实践教学活动正扎扎实实、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

一是活动方式灵活

根据法学专业特点,采用校外与校内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集中方式的,可到校外进行社会调查、实习基地实习,也可以在校内集中进行创新创业训练、准备和组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等。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进行调研(以选题确有必要组团为前提),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法学院集中实践教学活动人数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0%。采取分散实践方式的学生必须按自己申报的实践地点、实践单位、实践内容等如实开展实践活动。

二是活动安排科学

第一阶段在校内集中进行。法学院针对本专业二年级学生特点进行有关社会实践与调查知识的培训、举办创新创业讲座,组织教师按照所指导的各组学生活动情况参加学生各组活动。

第二阶段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校外实地调查、实习基地实习、进行创新创业训练等。法学院教师按照学院规定先集中、后分散开展实践教学教研活动,进行实验教学观摩,研究实践教学改革、修订教学大纲、开展教学研究等。

三是培训内容丰富。

针对二年级的学生设计出丰富的培训内容,包括《社会调查选题、调查方法与调查数据的统计分析》、《司考规划与应试方法》、《如何申报“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学院教育与律师职业》以及《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撰写规范与要求》等。

四是调研选题小而实

实践教学活动选题符合年级特点,以小而实为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选题:各科研基地公布的社会调查项目;已在陕西省或国家立项的大学生“大创”项目、“互联网+”大赛、其他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项目等;从教师所承担的较高级别科研课题中提炼调查或实践项目;教师和学生自主设计的综合实训或调研项目;校外实习基地和校企合作开发的项目;其他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五是处罚与激励并行。

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学生,应于2017年9月5日前将格式规范(以学校本科论文规范为准)、内容完整(具体标准见附件5、6)、字数达标(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交本组指导教师评阅,格式不规范者教师不予评定成绩。

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教师,将自己负责指导的本组学生合格的(专业)社会调查报告,根据学生参与集中情况、实践态度、选题的专业性、实践性、现实性及其实践内容、实践效果、报告格式、字数等方面的合规性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语,并按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档次评定成绩,并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本组学生汇总成绩单及评优学生名单提交教师所属系部。

实践教学活动周设立“优秀实践教学成果”奖,对获奖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学生获奖按校级对待,作为评优及评定奖学金的依据之一。对于成绩优良的实践报告、调研报告,学院拟集结出版;对收录的实践报告、调研报告的指导教师,二级院拟予以适当奖励。

总之,通过学院、教师与学生的共同努力,本次实践教学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但欣喜地同时,我们不能忽略问题的存在。例如,有的选题质量不高、有的调研态度不端正、有的调研方法单一等。因此,我们在以后的实践教学活动中仍要再接再厉,严格要求,找准问题,及时解决,力争把实践教学活动推向新的高度。

王波老师供稿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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