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艺红教授参加第九届全国法律语言学研讨会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6-12-14 点击数:
2016年11月25-27日,“第九届全国法律语言学研讨会暨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年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召开。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承办,会议的主题是“新契机、新使命、新发展”。来自英国约克大学、中国香港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开大学等国内外30余所高校、研究机构及司法实务部门的近120位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分享各自的最新研究成果。我院崔艺红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12月26日上午的开幕式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袁传有博士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何传添院长致欢迎辞,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会长罗选民教授致开幕辞。
为期2天的研讨会共举行了三场大会主旨发言、一场资深法律语言学专家论坛、四场专题讨论,特别增设了“研究生论坛”。本次会议的议题覆盖了法律语篇分析、法律英语教学、法律翻译、法庭口译、法律实务中的语言、司法语音鉴定等诸多领域。
法学院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参加了“法律语篇分析”专题研讨,并作了《司法文书的语言特点及使用规则》的主题报告,其中述及的司法文书语言使用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源于我省三级法院网上公开的裁判文书,客观真实,极具地域特征,引起了与会专家学者的极大兴趣;特别是其以立法语言为视角,针对问题提出的司法文书语言的使用规则,被语言学学者誉为“拓展了思维、开阔了研究视野”,中国翻译协会法律翻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沙丽金教授作了点评。来自全国各地的理论学者与实务专家及博士围绕法律语篇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与互动,显化了前沿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今后的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秘书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务英语学院副教授徐优平博士主持,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院长余素青副教授做总结发言。下届承办方中国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沙丽金教授致闭幕词。本次研讨会为法律语言学研究和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对推动全国法律语言研究水平、引导法律语言研究服务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大意义。
作为长期从事司法文书写作实务教学研究的人员,通过参加此次年会,不仅能及时把握和了解法律语言研究领域与实务中的前言、热点问题,而且能扩大我校社会影响,提升我院司法实务课程的理论教学和研究水平,对应用型创新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