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2013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4-07-08 点击数: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省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的通报》,对2013年度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优秀调研成果奖获得者予以通报表彰。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史卫民副教授撰写的调研报告《陕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分析与完善建议》荣获三等奖。

2013年暑期,法学院组织骨干教师先后赴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高陵县,咸阳市旬邑县、礼泉县,渭南市蒲城县、华县,安康市白河县,汉中市洋县等地就“新型农村社区(城镇化)建设与农民财产权益保护”进行专题学术调研。史卫民副教授撰写的调研报告《陕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分析与完善建议》正是在此调研基础上撰写,在肯定陕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从定位、规划、资金、产业、管理、维护农民权益六个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得到了部分调研县区的反馈和采用。

据悉,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组织专家学者,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筛选出的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2013年度撰写的517篇调研报告进行了认真评选,评出获奖调研成果120篇,奖励比例为23.21%。其中,一等奖12篇,二等奖48篇,三等奖60篇。省委、省政府表彰通报指出,这些调研成果紧扣全省大局,结合中心工作,提出了许多具有操作性、前瞻性的思路和见解,对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省委、省政府希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积极探索发展规律,切实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建设“三个陕西”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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