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要求,持续优化法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根据学校在“数值赋能”方面的整体规划,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法学院于4月8日上午组织召开“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教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专题论证会。

会议特邀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思锋教授、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万强教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院长周新军、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姚子奇、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闫玉新参与专家论证。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院长王波、教学副院长聂洪涛、学科副院长康京涛、系主任王宏选副教授、王景龙副教授及教务办、学科办主任共同参会。
会议聚焦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及校企协同育人机制,邀请来自兄弟院校、实务部门及行业专家共话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路径。
论证会上,王波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以及本次培养方案修订的三个背景,即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建议、我校数智赋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我校财经法学人才培养特色的形成,强调法学本科及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的重要性及其主要变化,希望各位专家对培养方案认真把脉并提出宝贵意见。
田亚鹏在发言中补充,希望专家能结合我校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特色,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专业特点,针对性的提出修改意见。
随后,聂洪涛和康京涛分别介绍了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修订理念,以及新增和调整的各类课程,详细介绍了修订的总体思路以及新版本培养计划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及培养方式的优化调整。
与会专家结合所在院校改革经验及工作实务经验,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对法学本科及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学分分配、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内容提出了优化意见和改进建议。
本次论证会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提供了多维视角和创新思路,标志着我院在深化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学院将继续着力打造“厚基础、强实践、重创新”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通过汇聚学界智慧、对标行业需求,持续提升法学专业建设水平,为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作出积极贡献,着力培养德法兼修的应用创新型财经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