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28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全国高等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创新研讨会”在昆明召开。来自全国26所高校的40余名教师参加了会议,我校法学院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受邀参会。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由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在2011年提出, 围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针对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将目标定位为:以提升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卓越法律职业人才。该计划的任务包括:创新高校与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实施法律人才分类培养创新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体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进教学方法改革。在2012年首期获批的58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中,我省只有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北政法大学入选。
会议期间,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云东教授解读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及组织实施与政策保障;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岳彩申教授就“政法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念与模式创新”予以了详尽的阐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则就“卓越法律人才教育的培养目标、性质与培养模式”展开了论述;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张剑源博士就《田野调查方法与卓越法律人才成长路径》做了专题报告。
会议期间,与会教师围绕本次议题,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的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及经验与教训、困惑与思路等展开了充分交流与讨论,引人深思, 为今后我校申报该计划项目提供了有益的方法可资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