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在高校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安康高新法庭实习: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实习人员6人,实习期满经考核优秀者录用3名;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国民教育二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3.男女不限,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4.安康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学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证书)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根据选聘条件,有意向的实习学生,将简历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2.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审及面试;
3.通过面试的,进入实习期;
四、报名时间
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30日18时止。
五、薪酬待遇
1.实习期3个月,发放1000元基本工资+800元绩效考核工资;
2.实习期满经考核优秀的人员进入试用期,工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安康高新区管委会薪酬执行办法》执行;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直接与安康高新集团签订劳动合同;
4.联系人刘法官,电话:13891513763.邮箱:2772152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