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006〕21号令),加强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学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中心,突出学风建设的重要地位,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实现学风和教风的良性互动,激发学生的内在成才动力,提升法学院的学风建设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同时,建立和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保障学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2、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
各行政部门、本科导师和辅导员区分层次,把握重点,突出特色,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围绕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理念和机制,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过程控制与目标管理相结合
学院要坚持和完善学生早操、早读、晚自习和课堂考勤制度,做好学生考勤的统计、公布和上报工作。教务办与学工办不定期地对各学院(部)的学风情况进行督查。在开展学风检查的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和健全学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努力实现法学院优良学风的建设。
4、学校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
学院应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素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弘扬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同时,在学风建设中,发挥学生主体作用,造就学生主角形象,在自我教育、自我评价、自我约束中形成学生自主、自信、自强的良好品质。
二、学风建设的内容和目标
(一)内容
学风建设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目的、考试风气和精神面貌等。具体分为学生个体学风建设和学生集体学风建设两方面:
1、对学生个体的要求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学习,提高学习效果,完成各项学习任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锻造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对学生集体的要求
集体成员应当勤奋好学,学习上互相帮助,你追我赶;自觉学习,勤思考、勤实践、勤钻研;学科成绩优良;提高外语、计算机通过率;社团活动活跃;集体中的学生干部素质好、有感召力、在学习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违纪现象少;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体典型。
(二)目标
1、长远目标
通过学风建设,使学生达到“乐学、勤学、会学”,形成求真务实,笃学创新的良好学风,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乐学”,就是目标明确,动力巨大,兴趣浓厚;“勤学”,就是意志坚强,毅力持久,心态健康;“会学”,就是方法正确,习惯良好,效果显著。
2、近期目标
第一阶段目标是学风建设形成新气象。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端正学习态度,具备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较好的专业意识。
第二阶段目标是学风建设产生大变化。学生在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由“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学习的内在动力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目标是学风建设见成效。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必备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性技能,积极与社会需求接轨。
三、学风建设的措施
(一)奖学金的评定暨法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条例实施细则的修订原有的综合考评条例,参照《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条例》
修订前: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20%)+文化课成绩(65%)+体育成绩(10%)+美育成绩(5%)。
修订后: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16%)+文化课成绩(70%)+体育成绩(10%)+美育成绩(4%)。
将文化课的成绩所占比重由原先的65%提高到70%,这一变化体现了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视,倡导优良学风的决心。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这样不仅能让学生在意识上明确学习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学习习惯与作风。还能从行动上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刻苦踏实,勤奋进取,拼搏学习,充分利用学校丰富的学习资源与设施学习文化知识。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努力将自身培养为一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的大学生,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将德育,美育成绩由原先的25%下降到20%。这一变化不是说明德育,美育不重要,也不是忽视这些方面,而是为了更好,更全面的优化学生的综合考评机制。毕竟学习是学生的第一要务,同时为了培养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的大学生,德育,美育也是评价中不可忽视的一方面。
(二)提高团学干部的综合素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作为学院团工委,学生会的干部,首先自身要有过硬的素质,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首先作为学生,学习是第一要务。为此团学干部必须要有紧迫感,努力学习,积极奋斗,勤奋进取,一定要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给广大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限的,为了给广大的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所以如果出现挂科,请您自动请求辞职。其次,完成团学工作是基本的要求。在此之上,要在工作中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与老师,积极为同学和老师服务。最后,积极宣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敢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
(三)两大课堂并重,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齐头并进,共同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当代大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学院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包括普法栏目剧,法律讲座等,同时鼓励大家到法院、检察院实习,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树立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为将来的工作打下更好的基础。同时开展“读书周”“读书月”活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使自身深受文化的熏陶,不断提高自身的阅读能力和鉴赏水平,增强自身的文化水平,争做新时代的模范大学生。
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大家发挥自身优势,敢于突破陈规旧习,注重研究新情况,提出新的问题,发现新方法,找到新答案,大胆总结新思路。逐步形成批判性思维,在不断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培养自身的批判性思维。参与大学生创新实践活动。为本科生配备了导师,鼓励学生积极与老师交流,讨论,参与老师的相关项目,在帮助老师的同时提高自身的思辨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真正学识渊博又能实干的新一代建设人才。
(四)学习与提升——“走出去,引进来”
陕西省是教育大省,西安拥有众多高校,其中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985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大学为211大学,还有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高校。需要“走出去,引进来”,积极学习其他高校的先进经验,优秀的管理,模范事迹,结合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升自己的学生管理工作水平。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生的学习愿景更高,更强。
(五)建立学习小组,加强沟通交流
成立各年级、多年级交叉的学习小组,平时开展交流,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做到老生帮新生,一对一帮扶,同时发挥优秀学生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同学讲学习,爱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会,利用微信,QQ平台等新途径宣传学风先进学生的事迹,在广大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六)积极发挥党员、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作为党员、团员,要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深入了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运用先进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结合实际情况,在同学中发挥政治上的模范带头作用,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使同学们对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的了解不断深入。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学习上的标兵,生活中的模范,树立良好的形象,形成优秀学风。
(七)完善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学风建设各项制度与考评办法,并定期检查、督查,表彰,使我校学风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学风建设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学院党政领导为主要负责人,成员由学工办主任、团工委书记、辅导员以及团学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对法学院学风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