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在校召开

作者: 时间:2021-11-30 点击数:

11月27日上午,第三届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论坛在我校召开,来自中央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律协以及律师事务所等理论与实务部门的120余人线上线下参加本次论坛,我校副校长吴旺延参加论坛并讲话。

 

DE41

本次论坛由我校法学院、期刊管理中心、陕西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陕西省律协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研究所、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协办,在腾讯会议线上同步进行。

开幕式上,吴旺延代表学校向大会致辞。他介绍了我校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农业农村法治方向的教学科研成果以及特色优势,并强调三农问题研究要在注重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突出全面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实务问题研究,特别是要聚焦宅基地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服务于全面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治实践需求。陕西省律协三农委主任韩江、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徐征、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国龙教授希望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论坛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凝聚各方力量,对农业农村法治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研究,能够解决农业农村法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随后与会嘉宾为第三届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法治论坛优秀成果奖作者颁发了获奖证书。

 

8F2A

论坛共分两个阶段。在“乡村振兴”专题讨论阶段,由陕西省律协三农委主任韩江主持,西北政法大学教授王国龙、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赵杨、西北政法大学博士杨静、浙江温岭法院法官徐雅婷、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韩丽先后做了“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当中的难题及检察监督的回应”“农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法定程序和条件”“美丽乡村建设的枫桥经验”“乡村振兴视域下人民法庭角色定位与发展路径的思考”“乡村治理中的司法治理及其角色定位”的主题报告。陕西秦盈律师事务所主任牛增强就“枫桥经验”和“乡村振兴”做了相关点评。

 

8DB9

在“宅基地改革”专题讨论阶段,由我校法学院教授崔艺红主持。陕西师范大学副教授惠建利、中央财经大学博士茶丽华、国浩律所张兴茂、浙江温岭法院法官唐诗杭、我校研究生卫成义做了“坚守与放活:农村宅基地利用主体制度建构的逻辑研究”“宅基地制度的体系化完善研究”“‘三权分置’下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及其法律规制”“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宅基地买卖纠纷解决路径构建”“宅基地有偿退出运行困境之破解:理性选择理论的视角”的主题报告。我校副教授闻丽英与陕西齐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松涛进行了点评。

 

95F3

论坛闭幕式阶段,我校法学院院长史卫民做了总结发言,对本次论坛的议题设置、研讨质量和各位专家的精彩发言表示衷心感谢,指出论坛取得了预期成果,达到相互交流和相互促进的目的,并期望论坛能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与法治实践的紧密结合,推进“三农”领域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1A946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