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参加中国法学会司法文书研究会2018年年会暨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改革研讨会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8-10-22 点击数:
2018年10月13日,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暨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改革研讨会在邯郸成功举办,年会的主题为“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改革”。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主办,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高校专家学者们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如何结合司法大数据的应用进行法律文书改革。我院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出席年会并讲话。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邯郸市委政法委书记、邯郸市法学会会长穆伟利,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宏俊分别致辞。
年会由“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改革基本问题”、“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说理改革”、“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制作改革”、自由讨论四部分构成。会议邀请了15位主题发言人结合各自的工作和研究领域,紧密围绕“互联网+”这一时代特征,以司法大数据为出发点,深入探讨了智能裁判等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对法律文书改革所产生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并就法律文书的核心部分——说理论证和表现形式、文书制作——这两个领域展开了重点讨论。针对发言内容,点评人及与会嘉宾发表各自观点。
崔艺红教授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司法大数据背景下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理由论述方法改革构想》的论文,受到了研究会专家学者的肯定,并作为受邀的15名主题发言人之一在年会的“司法大数据与法律文书制作改革”环节做了主题发言,引起了与会实务专家和学者的热议。在点评环节,与会专家对崔艺红教授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与高度评价,认为该篇论文关于“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讲究文理”的判决理由论述原则,对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刑事判决书不愿说理、不善说理、不敢说理、说不好理等问题,具有现实的指导作用,可谓是在手把手地教刑事法官应如何说理。
通过参加此次会议,不仅展示了我院教师取得的研究成果,也促进了与兄弟院校之间在司法文书写作实务方面的的沟通交流,更扩大了我院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