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201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4-03-12 点击数:

根据陕哲社科﹝2014﹞01号文件精神,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省2014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就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我省建设“三个陕西”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促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后)

三、申报要求

1.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按照规划引导与学术自主相结合的原则,本年度《指南》仅对我省需要深入研究的重点理论和现实问题列出选题条目。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须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选择以下15个学科中相对应学科进行申报。

学科分类: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党史•党建,哲学•宗教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考古学,文学•艺术,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管理学。

2.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3.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专著一般要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

4.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5.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由科研处代收后与申报材料一并交省规划办。

四、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及《课题论证活页》。《申报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者在申报时须提交《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材料2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

2.各部门科研管理人员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把关;认真填写本部门《2014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汇总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如获立项,此表信息将作为立项书有效信息),《汇总表》须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一类一表,不可混淆。

3.为保证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申报人务必于5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各二级学院,5月15日科研处集中受理申报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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