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对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做出了重大部署,社会组织建设面临一系列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组织改革的有关精神,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现发布民政部2014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
4.社会组织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研究;
1.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2.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中的功能与作用实现路径研究;
3.社会组织在协商民主体系构建中的作用及实现路径研究;
11.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后管理服务方式转变实践研究;
12.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背景下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管理模式研究;
15.信息化管理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应用研究;
39.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民办社会事业发展问题研究;
45.我国社会组织支持和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路径研究;
46.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社会组织执法监督机制研究;
47.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活动的治理困境和解决途径研究;
课题组需按要求填写《2014年社会组织理论研究部级课题申请表》,于2014年3月9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申报至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课题申请进行审核、论证,4月初在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上公布立项名单。获得立项的课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
课题承担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的研究,于2014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5份,格式参见附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最终成果报送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信封上请注明“社会组织理论研究课题”字样。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收到的课题报告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报告分别给予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并颁发部级课题结题证书和获奖证书,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公布。通过评审并结题的课题报告的著作权属于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没有通过评审的课题报告不予结题。
课题研究应紧紧围绕新时期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任务,分析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指导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预见性。研究课题要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未在刊物上公开发表,已发表和已获奖论文不得参加结题。课题研究不得违背学术道德,一经发现将通知所在单位取消立项。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负责。
1.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报告题目和内容应当与立项题目一致。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总报告字数超过4万字的,需要整理出一份1万字以内的概要。若有专题调研分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不计入总报告字数。
2.课题报告一般应为政策研究,主要结合国外经验、立足国内实践,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基于数据研究、模型研究的结论和描述需用通俗易懂方式表达,建议把数据研究、模型推导过程等作为附件。课题报告必须有不少于3千字以上的对策建议。
3.课题报告必须有案例、实证、调研、数据分析,或者有国内外经验剖析,这些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4。课题报告中涉及的概念、理论、背景、研究框架等请用简略和概述方式撰写,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4.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
对通过评审且获奖的课题报告,将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获奖论文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组织》杂志、中国社会组织网站公布。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结集正式出版。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21
电子邮箱:shehuizuzhiketi@163.com〔申报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标题请规范填写申报者姓名、具体题目及所在单位信息,示例:“李某某:××××××××××研究(××××大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