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韩松教授应邀在我校翠华西校区图书馆503会议室做了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立法的基本问题”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波主持,法学院王宏选副教授、孟存鸽副教授、张青卫博士为与谈人,法学院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
韩松教授从学者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本质特别性的不同表述与共同认识出发,对“以农民集体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设立的代表农民集体行使所有权的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本质特别性”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在此前提下,分别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社会作用的特别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别性以及经营性资产收益的股份量化等方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各项具体特别性做了详尽的介绍、论证,让听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与谈环节,法学院王宏选副教授、孟存鸽副教授、张青卫博士也就讲座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并借此机会与韩松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讲座现场气氛热烈,韩松教授严谨务实的治学态度、渊博的专业知识以及生动精彩的讲座内容无不激励着在场的每一位人员,讲座结束后大家久久不愿离开,渴望能够再次聆听韩松教授的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