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日上午,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2017、2018级全体研究生组织开展了夏季短学期系列实践活动之案例分析研讨会。本次活动分为两天开展,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研究生开展夏季短学期活动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本次研讨会以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分为基本案情介绍、法律关系梳理、法律适用探讨、裁判理由分析等四个环节,对所选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案例分析是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的一大重要形式,对研究生学术实践能力的培养、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具有重大意义。
乔科豪同学分享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例,认为在处理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中,应当对采用交易习惯进行审理的程序进行规范,目前运用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内容及其含义,补充合同内容的遗漏,已成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合同解释原则。
付丹丹同学分享了关于陕西甲实业公司等公证执行虚假诉讼监督案,认为虚假诉讼参与人,要适度加大罚款、拘留等妨碍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法律适用力度。利用虚假公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民事虚假诉讼的一种表现形式,应当加强检察监督。应加强对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等非诉执行行为的监督,促进公证活动依法有序开展。最后虚假诉讼损害了第三人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打击虚假诉讼离不开当事人的一份坚持和法院的谨慎审查,最终才能让法律实现它的应有之义,而不应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工具。
此外,同学们还分享关于广州荔湾建行与蓝粤能源有限公司信用证纠纷案例、加多宝和王老吉商标纠纷案例等。同学们对案例进行分析,充分运用各种法律知识,表达自己观点,在分享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法学专业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