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陈鹏教授来我校做学术报告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11-16 点击数:

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应法学院邀请,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院长陈鹏教授在模拟法庭为我校经济法学研究生作了题为“研究生的学习、学术与指导”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史卫民副院长主持,法学院全体研究生、硕士生导师、博士、青年教师参加。

讲座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陈教授首先说明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研究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而本科教育是专业教育而非通识教育;其次。具体区分了二者的区别,重点讲述研究生教育是小组学习或个别教学,并不是本科教育的“批量生产”。第二,研究生的学习。陈鹏教授提出,研究生该是自主学习、反思性学习、合作学习和问题导向型学习,一名合格的研究生要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反思。第三,研究生的学术。陈鹏教授强调研究生的学术研究一定是学科前沿问题和实践的重大需求,是导师学科新领域。第四,研究生的指导。在导师方面,需要全面落实导师负责制;在研究生方面,需要积极配合老师;同时培养过程需要全程管理。在提问环节,老师同学反响热烈,积极提问,其中研一新生提出:“易发现问题,但难以解决问题,该如何解决”?陈鹏教授解释道:这是现在学生普遍遇到的问题,灵感就像“火花”易消失,当遇到问题时,及时记下来,将“火花”变为“火苗”,经过研究将“火苗”变为“火焰”,最后加以润色使其成为“熊熊烈火”。其他老师和同学还就学术论文的前沿性、思维范式的形成、如何培养发现问题的能力、怎样阅读文献、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侧重点等问题和陈教授进行了交流。

整场讲座气氛热烈,得到了在场师生的一致好评,对研究生和导师都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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