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艺红教授参加第九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6-07-04 点击数:

  2016年6月25日至26日,第九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北国冰城哈尔滨举行。本次年会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会议的主题是“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WTO的发展”。来自中国法学会、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条法司、商务部贸易救济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科院国际法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日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上海方儒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机构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清华大学法学院、人大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以及欧盟法院、美国凯瑟琳大学、俄罗斯劳动与社会关系学院、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等几十所国内外高校的理论与实务界专家学者200余人参加了本次年会。法学院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受邀参加了本次年会。

  本次年会分为“开幕式、大会主题报告、主题分论坛报告、闭幕式”四个阶段。由于今年恰逢中国入世15周年,其中的主题分论坛报告分别围绕“中国入世15周年与市场经济地位”、“‘一带一路’与WTO”、“区域经济一体化与WTO”、“WTO争端解决制度与‘模范国际法’”、“WTO:世界贸易秩序的正义前瞻”等议题展开研讨。

  副院长崔艺红教授受邀在“‘一带一路’与WTO”分论坛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与WTO规则深化的相互影响与互动研究——以争端解决机制为视角”为题做了主题发言。崔教授的观点受到了与会理论与实务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和热议,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刘敬东、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彭俊还分别从中国企业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起诉、应诉的实践案例角度为崔教授的观点提供了实践依据并阐述了其各自的看法。通过激烈的研讨,多数代表认为,尽管WTO多哈回合谈判失败,而区域经济组织却异军突起、方兴未艾,但是并不能改变WTO全球多边贸易体制所代表的全球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其规则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势必对区域经济组织的发展、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具体化具有积极地引领作用,因此,代表们对WTO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在其他分论坛上,与会专家学者还分别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一带一路’经济安全与金融法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俄经贸合作”、“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经济秩序之重构”等问题展开了理论研究与实务问题的交锋。各分论坛的研讨显化了前沿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今后的实务工作和理论研究指明了方向,更为“一带一路”法制建设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和法律支撑。

  作为我院国际法学科负责人,通过参加年会不仅能够及时把握和了解国际经济法学的前言、热点问题,前瞻我国在重大国际经济问题上的立场和实践做法,而且能扩大我校社会影响,提升我院国际法学教学和科研水平,对应用型创新法律人才的培养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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