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
关于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的规定
(试 行)
随着学校的发展,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日渐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风俗、教育等方面与内地都有较大差异,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以教育发展为本”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确定
本规定适用我校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通过预科学习进入我校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以下统一简称为少数民族学生)。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确定并公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发至学校各相关部门。
二、成绩换算
少数民族学生本科及格标准为40分。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在40~100分之间按60分~100分进行换算(附件一: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换算后的分数仅适用于学籍审核,并在毕业成绩单上记载。在涉及学生排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评选奖学金等方面仍采用学生的考试原始成绩。正常补考、重修成绩在40分及以上的统一以60分计,不再进行换算。
在对该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时,总学分须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审批及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将少数民族学生实际考试得分情况录入学校教学系统,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调整审批单》(附件二)一式三份,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批。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在打印出的成绩单上将需要调整的学生成绩以黑色笔画出,并在原始成绩旁标明调整后的成绩; 审批单中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随成绩单交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交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由教务处管理工作人员在教学系统中修改相关成绩。
四、附则
计算公式:折算成绩 = (原始成绩-40)*40/6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