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的规定(试 行)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4-11-06 点击数:

西财教发〔2014〕11号

西安财经学院

关于少数民族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的规定

(试 行)

随着学校的发展,少数民族学生数量日渐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在文化、风俗、教育等方面与内地都有较大差异,学校本着“以学生为本、以教育发展为本”的原则,特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确定

本规定适用我校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通过预科学习进入我校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以下统一简称为少数民族学生)。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确定并公布学生名单,由教务处发至学校各相关部门。

二、成绩换算

少数民族学生本科及格标准为40分。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在40~100分之间按60分~100分进行换算(附件一: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换算后的分数仅适用于学籍审核,并在毕业成绩单上记载。在涉及学生排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评选奖学金等方面仍采用学生的考试原始成绩。正常补考、重修成绩在40分及以上的统一以60分计,不再进行换算。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不作强制要求。

在对该部分少数民族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查时,总学分须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三、审批及成绩录入

任课教师将少数民族学生实际考试得分情况录入学校教学系统,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调整审批单》(附件二)一式三份,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批。审批同意后,任课教师在打印出的成绩单上将需要调整的学生成绩以黑色笔画出,并在原始成绩旁标明调整后的成绩; 审批单中一份随试卷装订,一份随成绩单交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交到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存档;由教务处管理工作人员在教学系统中修改相关成绩。

四、附则

1.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2. 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40~100成绩换算对照表

2.西安财经学院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调整审批单

西安财经学院

2014年10月23日

抄送:校领导,档(2)。

西安财经学院 2014年10月27日印发

附件一:

40-60成绩换算对照表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原始成绩

折算成绩

40

60

60

73

80

87

41

61

61

74

81

87

42

61

62

75

82

88

43

62

63

75

83

89

44

63

64

76

84

89

45

63

65

77

85

90

46

64

66

77

86

91

47

65

67

78

87

91

48

65

68

79

88

92

49

66

69

79

89

93

50

67

70

80

90

93

51

67

71

81

91

94

52

68

72

81

92

95

53

69

73

82

93

95

54

69

74

83

94

96

55

70

75

83

95

97

56

71

76

84

96

97

57

71

77

85

97

98

58

72

78

85

98

99

59

73

79

86

99

99

100

100

计算公式:折算成绩 = (原始成绩-40)*40/60+60

附件二:

西安财经学院

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成绩调整审批单

班级: 学年 第 学期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考试性质

□正常考试 □补考 □重修考试

学号

姓名

平时成绩

考试成绩

实际总成绩

调整后成绩

系(部)、教研室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主管教学院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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