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3-10-09 点击数:

法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一、总 则

第一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为实现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而成立的。

第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教学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咨询和监督,研究和决定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切重大问题。

二、组织构成

第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各教学系主任、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成员若干,秘书1人;委员会任期四年,办公室设在教务办。

三、职 责

第四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遵循教育和教学规律。在坚持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院的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学院的决策提供科学分析和指导。

第五条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一)负责对学院专业设置进行调整,负责新增专业的论证和评估工作。

(二)负责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评选,负责对重点课程建设规划进行审议,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教学文件建设

(一)对学院教学方面的重要管理制度进行审议。

(二)根据需要及时提出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建议,提出制(修)订的原则要求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教材建设

(一)指导自编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

(二)对教材选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

第八条教学改革

(一)对学院教学改革方案进行审议。

(二)对改革方案的执行进行监督指导,对执行结果及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评价和研究,为决策机构提供科学的分析和判断。

第九条负责教师讲课比赛评定组织工作。

第十条负责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审定和分析。

第十一条负责审定学院的实践教学基地、实验室建设规划。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审议教学事故处理方案。

四、组织活动与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教学指导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并做好会议纪录。

第十四条委员会各成员每学期要到教学第一线,深入一门课进行调查研究,每学期至少一次到有关教研室直接听取师生意见,以取得正确信息反馈。

第十五条工作组织程序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文件中没有规定的由委员会负责规定。

法学院教师行为规范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以及对学生思想成长有害的言论。

二、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三、注重自身品德修养,尊重同志,团结协作,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仪表整洁,修饰有度。

四、自觉教书育人,深入学生,热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智育之中。

五、强化教学意识,严谨治学,钻研业务,按照教学文件认真备课及做好各种教学准备工作,精心组织教学,提高教学效果,完成教学任务。

六、严肃教纪,在辅导、答疑、命题、考试、评卷等各项教学环节中,不得徇私舞弊,损害教师形象。

七、努力学习和研究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八、开展科学研究,树立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充实教学内容。

法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范围

(一) 学院党政领导;

(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系、教研室负责人;

(四)院教学督导组成员。

二、听课类型

(一)针对性听课:有目的安排听课。

(二)检查性听课:配合各类教学检查安排的听课。

(三)评估性听课:根据课程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等要求安排的听课。

(四)随机性听课:为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情况,随机进行的听课。

三、听课对象的确定

(一)院级领导听课对象可以在本人联系的教学单位,也可以在全院范围内自行选定。

(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对象,由教务办协助安排。

(三)系、教研室负责人听课对象为本单位任课教师的课程,由各系自行安排。

四、听课要求

(一)听课应达到的最少学时(按每学期计):

院党政领导5次;相关职能部门、系、教研室负责人3次;院教学督导组成员每周听课2次。每次听课不少于1课时。

(二)听课时,一律不预先通知授课教师。

(三)听课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听课检查内容,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卡,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地记录教师的授课情况,授课教师应在听课卡上签字。听课记录卡要妥善保存,要及时将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向任课教师和有关单位反馈,重要或紧急问题应直接向教务办或学院领导反映。

五、听课检查内容

(一)学生方面:主要包括有无迟到、早退和缺课现象,课堂秩序,学生是否认真听讲或完成实验等。

(二)教师方面:主要包括教学纪律(是否迟到,提前下课等),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讲授能力、学生管理(对学生交头接耳、睡觉、从事其他活动是否批评、制止)等。

(三)其他方面:主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卫生、供电供热、灯光照明、防火安全、环境噪声,桌椅是否完好,以及影响课堂教学的其他情况。

六、听课管理

教学听课工作由教务办统一管理,每学期开课前向有关领导发放听课记录卡并随时提供课程表。每学期末听课人要及时将听课卡交教务办公室存档。

法学院教师讲课比赛规则

一、竞赛宗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培养工作,推动教学改革,鼓励青年教师献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使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出,特制订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由法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委员会共同组成组委会,研究决定竞赛活动中的重大事宜;教务办具体负责组赛的事务性工作。学院聘请若干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担任竞赛中的评审工作。各系成立相应的竞赛评审小组。

三、参赛人员资格

(一)参赛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各系负责组织审核,认定参赛资格。

(二)凡独立承担过一门课程以上(含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的青年教师,教学态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良,近一年来未发生教学事故,均可报名参加。

(三)以往参加过课堂教学竞赛的青年教师可重复申报参赛,但其所参赛的课程不得重复。

四、竞赛办法、规则和程序

(一)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分院、系两级进行。各系的竞赛分散举行,学院的竞赛集中举行。

(二)凡符合本《规定》第三条第2、3款之规定者,到所在系报名。

(三)系评审小组对报名参赛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平时的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确定参加竞赛的教师名单,并参照学院的竞赛办法组织本系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竞赛。

(四)在各系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基础上,推荐本系竞赛前二名者参加学院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

(五)参赛教师在开课期间应自觉接受评委会专家的听课和对教学资料(讲稿、教案、教学进度表等)的检查。

(六)评委会专家随堂听课一次。

(七)教务办组织听课学生(一个小班以上)评价参赛教师的教学效果,作为对参赛教师评价的依据之一。

(八)评委会专家在听课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给参赛教师评分。

(九)按照“专家评价”权重70%、“学生评价”权重30% 的比例计算总评分数。

(十)根据总评分数,由组委会和评委会联席会议判定名次。

五、奖励

(一)获奖人数为当年参赛人数的30%左右 。

(二)学院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的奖金。

(三)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成绩可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参考。

法学院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为了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治学风气,建立公正

的考试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组织

根据课程属性,将考试分为校考、院考(二级学院)和系考,分别由校、院、系组织。系考课程范围暂拟定为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考查课。

二、命题

(一)范围:

1.命题必须严格依照教学大纲要求的范围,不允许出现偏题、怪题、超大纲题或降低考试标准;

2.难度按大、中、小各占一定比例,以区分学生的不同水平。

(二)原则:

1.试题题型尽可能多样化、灵活化;

2.试题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加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

3.课程考试成绩的统计应近似于正态分布;

4.应采取系部集体统一命题、专家组命题、交叉命题等方式,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公共课、主要专业基础课等课程要有计划地逐步建立和完善试题库;

5.必须使用碳素笔、签字笔及专用试题纸,书写工整,准确无误。

(三)形式:

1.采用开卷、大作业、口试、机考等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范围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不得任意突破。采用以上考试方式的,必须由任课教师书面提出,经课程所在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办公室备案方可实施;其余课程均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考核;

2.凡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核者,均须命题三套(A、B、C卷)并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3.无论以何种形式考核,成绩一律以百分制计。

(四)审核:

所有试题须经课程所在系部主任审核、签字方为有效,系部主任须对本系部教师所拟试题严格把关,对其质量全面负责。

(五)期限:

试题于考前三周交教务办公室。

(六)制卷:

1.非统考课程试题由教务办公室随机抽定并统一印制;

2.统考试题由教务办公室交院教务处制卷。

三、监考

(一)形式:

凡闭卷考试必须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使用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及草稿纸。

(二)监考人员工作程序:

1.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检查“两证”(学生证、考试证),安排或调整学生就座;

2.考前10分钟,监考教师提醒并检查学生按要求在课桌上只能留考试的必要工具,其他物品必须放在教室前面统一保管;

3.考前7分钟,监考教师向学生宣读《西安财经学院学生考试考场规则》,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则参加考试;

4.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开始分发试卷,提醒学生检查试卷有无缺页、少题、印刷不清等问题,同时要求学生按规定填写学号、班级、姓名;

5.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宣布开始答卷;

6.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学生不准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7.终考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学生注意时间;

8.终考铃响,要求全场考生停止答卷,待全部试卷收齐点清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草稿纸同试卷须一并交回);

9.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立即将试卷与考场记录单送交教务办公室,不得转交他人。

(三)监考人员行为规范:

1.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公正严明;

2.不得拒绝监考、无故不参加已安排的监考、放任学生违纪行为或徇私舞弊;

3.不做看书、看报、聊天、谈笑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吸烟,不随意离开考场;

4.不得擅自委托校外人员或本校非教师系列人员代替监考;

5.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特别是临近结束或有意外情况发生时,更应维持考场秩序稳定;

6.对发现有作弊意向的考生,要及时予以警告并调整座位;

7.对考试作弊的学生,要采取果断措施,收回考卷,终止其考试,责任其退出考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并签上姓名,绝不姑息;

8.监考教师不得对试题内容作任何提示性解释,不回答有关考试内容的任何问题;

9.考场前后门不得上锁,以便巡视人员检查。

监考教师有以上违纪行为的,将报学院教务处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业务考核档案。

(四)考场规则:

1.考生应携带“两证”按考试程序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2.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不得使用铅笔或红笔;

3.开考后,考生座位周围不得留有书包、书籍、笔记、纸张等非考试用具,桌面不得留有任何字迹;

4.不得将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5.不经监考教师同意,不得向他人借用考试用具或交头接耳;

6.不得偷看他人答案或让他人看自己答案;

7.不得代考、夹带、传递夹带、接受答案;

8.考生应听从监考教师批评、处理,不得故意纠缠、漫骂、威胁监考教师,不得干扰考场纪律;

9.提前交卷考生不得在考场、楼道逗留、大声喧哗、

10.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坐在原位上待监考教师将全部试卷收齐点清后方可离开;继续答题或拒不交卷者,试卷作废。

四、阅卷

(一)尺度:

阅卷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的评分标准,给出各题小分,实事求是,体现阅卷工作的公正性,做到标准适当,宽严一致,不得变相加分或减分。

(二)形式:

非统考课程由任课教师单独阅卷,统考课程一律实行集体统一流水阅卷。

(三)期限:

评卷工作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将试卷和成绩单交教务办公室。

(四)登分:

1.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本人亲自认真、准确地填写在“学生成绩登记表”及“学生成绩登分卡”上,各项内容应填写齐全,严禁让学生代为登录成绩表、卡;

2.成绩表须经系部主任签字、法学院盖章后方为有效;

3.成绩一经填写,不允许随意涂抹、更改,确需更改时任课教师须在更改处加盖私章或签名,并附书面说明;

4.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登记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办公室,其中一份由教务办公室留存,一份送教务处确认。

(五)成绩的审查:

1.各系部主任对本系部教师的阅卷、成绩登录负有检查、纠偏责任;

2.教务办公室组织各系部对试卷、成绩表卡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六)试卷的保存:

试卷应由教务办公室妥善保管以备查询,待学生毕业一年后自行销毁;

(七)总结:

考试结束后,个各系部要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考试及评卷工作总结。通过对各科试卷的分析,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教改意见,以促进教学环节、体例的完善与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法学院多媒体辅助教学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多媒体教学管理,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切实发挥多媒体教学的优势,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染力和表现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特制定本细则。

一、多媒体教学课件开发制作原则

(一) 先进性原则。制作课件要坚持技术、设计和内容的先进性,处理好当前应用和以后改进的关系。

(二) 实用性原则。从学生及教学的实际出发,根据课程内容的不同,科学选配适宜的媒体,对所开发课件进行一体化设计。

(三) 计划性原则。在充分了解兄弟院校相应课程的课件制作、使用情况和开展动态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课程的特点,科学制定开发计划和技术方案。

(四) 经济性原则。兼顾适用专业和制作成本,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五) 协作性原则。充分利用我院已有的设备和资源,密切配合,协同开发。

二、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实施要求

多媒体教学本着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高度重视课堂教学设计的原则施行:

(一)课件要求:

1.多媒体课件应该形象、生动、直观地展现教学重点、难点,信息量要适中,要有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吸收和理解,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间的教学互动;

2.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符合本专业本学科的特点并注意吸收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最新成果,突出特色和质量;

3.多媒体课件制作要结合教案进行,不允许以课件代替教案;

4.多媒体课件的引进要注意是名师、名校、名课并对我院的教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5.多媒体课件必须先通过课程所属部门审查,才可以在教学中使用,杜绝不合格的课件进入课堂。

(二)各专业根据自身的特点,有选择、有重点的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要求广播电视新闻专业必修课应用多媒体授课的课时比例达到20%以上,其他专业达到15%以上。

(三)要求青年教师积极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新进教师的试讲、资格认定方面一律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三、多媒体教学的审批程序

每学期落实教学任务时,需要使用多媒体教学的任课教师应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及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教师多媒体教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将申请表与课件资料送交本系进行审查,各系负责本系所属课程多媒体教学的把关工作。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任课教师将申请表报法学院教务办与学生所属学院教务办备案,方可有资格使用多媒体教室排课,否则一律不予安排。

四、多媒体教学质量保障措施

提倡广大教师积极主动地使用多媒体教学,但要注重效果,讲求质量,杜绝盲目使用。

(一) 为提高我院多媒体教学应用的水平,我院教学督导分委员会成员、教学管理人员将不定期开展多媒体课堂教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不能达到多媒体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将按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不合格处理。

(二) 有计划地开展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工作,开展多媒体教学比赛,组织多媒体观摩教学,举办经验交流会等,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三) 在多媒体教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查实后,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在课堂教学中使用低质量的课件(例如简单复制课本内容、课件中错误较多等)、缺少教案的课件或纯粹复制他人的课件;

2.在上课期间播放、演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未经批准使用多媒体设备或在计算机上安装与课程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

4.未按照“多媒体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正常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四)为鼓励广大教师使用多媒体进行教学,提高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质量,学院将定期进行多媒体课件的评审工作。对于通过评审的获奖课件,学院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鼓励;对于在省内或全国获奖的课件,学院将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配套奖励。

附:《西安财经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

西安财经学院多媒体教学申请表

申请教师

-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性质

总学时

使用多媒体学时

使用班级

课件来源

□外购课件 □自制课件

申请

多媒体教学

的理由

申请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课程所属

系(教研室)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系(教研室)盖章

年 月 日

课程所属

二级学院(部)

意见

负责人签字:

二级学院(部)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批准后一份存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制表

法学院多媒体教学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多媒体教室的管理工作(包括防盗门、设备的开关及教室卫生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公寓教室管理科有关规定施行。

法学院负责多媒体设备的资产管理。

(一) 在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过程中,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二) 设备发生故障时,任课教师应及时向院教务办公室说明具体情况;

(三) 教务办公室联系二级学院设备管理人员填写维修申请单,交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待修。

三、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管理科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并在多媒体教室明示多媒体设备使用指南。

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细则一]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

[细则二]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细则三] 法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细则四]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细则五]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细则六]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及具体时间要求

[细则七]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细则八] 毕业论文(设计)

[细则九]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细则十]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细则十一] 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须知

[细则十二] 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细则一]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

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本科学生应在第四学年撰写毕业论文。现将撰写毕业论文的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目的和要求: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对学生由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及独立进行科研能力的一次全面性检验,是教学环节中最主要的一环,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综合训练,并全面检验教学质量,进一步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进行调查研究、搜集资料,独立分析和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

要求:

(一) 理论联系实际,论据充分,观点明确,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 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抄袭等不良现象。

(三) 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结构完整、文理通顺、誊写清晰,引文注明出处。

(四)各系分别成立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安排、中期检查、评选优秀毕业论文、总结等事宜。

二、命题原则与选题方法

(一)命题原则

1.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所属专业教师拟定论文参考题。

2.参考题应从解决实际问题和理论探讨的角度考虑,有研究价值,具有现实性、科学性。

3.应从学生的承受力着手,应考虑资料的来源,考虑指导教师力量的情况。

4.题目要适中,要考虑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

5.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充分研讨后确定论文题目。

(二)选题的原则

采用拟定选题范围与自选相结合的原则,自选题目须经系论文指导领导小组同意。

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应本着学生个人选题与指导选题相结合的原则指导学生选题,同时应结合系上科研实际情况及实际指导能力,统筹兼顾。论文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学生选题应限定在本专业所学的课程内,如有特殊情况者,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同意并报法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可跨专业选题。

(三)选题的方法

第一阶段:

1.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所属专业教师提出选题范围,拟定参考题,然后向学生公布。

2.学生选好题目后交到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

1.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题。

2.向学生公布选题结果。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一般由教授、副教授、讲师担任;个别有指导能力的助教也可担任指导工作,但须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并报送分院主管院长批准。

(一)为学生拟出指导性的参考题目,并指导学生确定题目。

(二)向学生说明论文的目的和要求,提供线索,并指导学生如何利用文献资料、科学地分析和研究问题。

(三)指导学生制定写作毕业论文的计划和拟出论文的提纲。

(四)及时检查论文写作的进度,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订出指导日程表,规定指导时间,解答疑难问题。

(五)审阅毕业论文、写出评语、给出建议成绩。

四、成绩考核

毕业论文成绩考核评定按百分制评分。毕业论文不及格时按一门必修课计算。成绩评定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若干评议小组进行,经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核后,记入成绩登记表。

五、写作时间安排

在第七学期第十五周,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教师拟定参考题,在学生选题后,经系领导小组整理分类后,确定指导教师,学生选好题后即开始搜集资料、查阅文献等,列出提纲或写出初稿,第八学期六月中旬定稿。在整个写作过程中教师应根据情况随时予以指导,学生也应就论文写作问题的难点,随时与指导教师联系、请教。

六、注意事项

(一)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的拟题、指导教师评阅等事宜,应统筹安排,做到既不影响授课,又能顺利地完成论文的指导工作。

(二)论文成绩评定要严格,切忌关系分、人情分、照顾分,对可评为优秀或者不及格的论文一定要严格、慎重。

(三)论文写作、指导、评定结束后,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要针对存在问题及经验,写出书面总结。

七.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二]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对学生由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及独立进行科研能力的一次全面性检验,是教学环节中最主要的一环,是实现培养目标的主要手段之一。它既是对学生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又是对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作规范》的要求,为了提高我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组成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一)开题报告

(二)论文提纲

(三)论文题目;

(四)摘要(中英文);

(五)关键词;

(六)目录;

(七)正文;

(八)参考文献;

(九)附录(可选)。

二、毕业论文撰写内容要求

(一)开题报告

主要内容:论文写作的目标、意义、主要内容、国内外同来研究的现状与存在问题的分析;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步骤、措施及可行性、可靠性论证。内容不少于3000字。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规范要求填写。

(二)论文提纲

论文写作的框架结构,表明论文写作的结构系统性和完整性。

(三)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5个汉字。

(四)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汉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

(五)关键词

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六)目录

目录作为论文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数,便于阅读。章节、小节分别以一、 (一)1、(1)①等数字依次标出。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七)毕业论文(设计)正文应包括序言(或绪论)、正文主体两部分。

序言(绪论)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主要研究内容、范围及应解决的问题。

正文主体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

(八)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毕业论文(设计)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毕业论文(设计)的参考文献不宜罗列过多,—般可列入主要文献10篇左右,其中英文文献应有l篇以上,参考文献在正文引用出现处标,并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附于文末。顺序号为【1】【2】【3】……。

(九)附录

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如调查问卷、公式推演、编写程序、原始数据附表等,一般附录的篇幅不宜超过正文。

三、撰写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按学校规定的要求,用文稿纸书写或计算机打印,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

(二)毕业论文必须统一使用WORD或WPS格式打印

1.封页上的内容一律按照统一封面的样张式样打印,必须正确无误。

2.题目和标题

(1)论文(设计)题目为3号黑体字,可以分为1或2行居中打印。

(2)论文(设计)题目一下空一项居中打印“摘要”二字(三号黑体,字间空一格,标点符号占一格)。

(3)“摘要”二字下空打一行打印内容(四号宋体)。每段开头空二格,标点符号一格。

3.“目录”二字(三号黑体),下空二行为章、节、小节及其开始页码。

4.标题:每章标题以三号字黑体居中打印;“章”下空二行为“节”,以四号黑体左起打印;“节”下空一行为“小节”,以五号黑体左起打印。换行打印论文(设计)正文。

5.正文:采用五号宋体字打印。

6.图:图题若采用中英文对照时,其英文字体为五号正体,中文字体为五号楷体。引用图应在图题的左上角标出文献来源;图号按章顺序编号,如图3-l为第三章第一图。如图中含有几个不同部分应将分图号标注在分图的左上角,并在图题下列出各部分内容。

7.表格:表格按章顺序编号,如表3-l为第三章第一表。表应有标题,表内必须按规定的符号注明单位。

8.公式:公式书写应在文中另起一项。

9.参考文献:按论文(设计)中参考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将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视具体情况将序号作为上角标,或作为论文(设计)的组成部分。如“…陈X X教授对此作了研究,数学模型见文献【5】”。

(三)参考文献中著录格式示例

1.连续出版物(期刊)

序号 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期号,起止日

2.专著

序号 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

3.论文集

序号 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题名,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年,起止页码

4.学位论文

序号 题名(【学位论文】英文用【Dissertation】),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

四.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三]

法学院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是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主导,在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过程中负有重要责任。法学系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和职责是:

一、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承担过本科教学任务且有一定教学和科研经验的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注意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带出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严谨求实的作学风。

三、指导教师应明确所指导学生的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及毕业论文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认识。

四、应了解学生的在校学习情况,参加毕业实习和社会调查的情况,以及专业知识的理论水平和技能状况。掌握学生对毕业论文作业的态度和写作过程中的思想,做到心中有数。

五、指导学生正确选题,能对学生所选论题的重点和难点进行剖析,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提纲和论文写作计划。

六、给学生指定有关参考资料和文献,指导学生搜集和恰当使用调查材料,解答疑难问题,对学生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指导登记表。

七、审阅、面批文稿,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签署评语,提出建议成绩。

八、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准备。

九、不准代替学生撰写毕业论文。

十、对学生毕业论文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发现学生抄袭他人的文章又拒不纠正者,有权向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提出建议并终止指导工作。

十一、指导毕业论文给予计算教学工量,其具体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细则四]

二级学院

系 别

系 主 任

指导教师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专业 班 学生 学号

一、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

二、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自 日起至 日止

三、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地点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等:

注:此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存档。

[细则五]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教 务 处 制

填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

二、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四、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1年4月26日”或“2011-04-26”。

五、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本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2.本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难点和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本论文(设计)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和可行性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查意见:

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细则六]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及具体时间要求

一、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是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在选题时,应根据所学专业知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体现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选择那些应用性强,以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选题方向。对于理论性较强的选题要结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具有的理论水平,同时要掌握较丰富的资料,以保证选题成功。

具体步骤是:指导教师拟出题目,教研室用意后,由系上汇总印发,学生自愿选择,最后由教研室根据学生选题指定指导教师,由系论文指导小组统一平衡后公布。学生根据选题实施毕业论文的写作。

学生选题时间为第7学期17—19周,20周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选题向全体毕业生和教师公布,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二、写作

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调查报告等类型。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有观点,有材料,有论据、论证和准确的结论,都必须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的写作都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选题、搜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筛选使用资料,确立论点,拟定提纲到写出初稿,再到修改定稿,都必须亲自动手独立完成。要切忌材料堆砌或空泛议论,严禁抄袭他人的作品,论文中要引用他人作品的观点、理论、方法要在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中指明出处,也不能将自己已发表过的文章作为毕业论文。对某些重大问题,确需几个同学共同完成时,要经教研室同意,而且参加合写者都必须有个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个人写作部分不能少于4000字。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一) 第8学期第1周,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写作提纲;

(二) 第8学期第9周,交毕业论文第1稿;

(三) 第8学期第13周,交毕业论文第2稿;

(四) 第8学期第14周,交毕业论文终稿,指导教师撰写评语;

(五) 第8学期第15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

每一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最终环节,毕业论文将在公开场合得到检验,向教师和同学汇报。因此,在毕业论文进行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地考虑下列问题:

(一)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对该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把握怎样,即该课题过去的研究情况,取得过什么成果,有那些成型理论或经验,有那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观点或建议,提出并解决了那些问题;

(三)自己论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根据是什么;

(四)参考资料或论文的出处及版本;

(五)论文还有哪些应涉及或该解决的自己力所不及的问题等。

在答辩时应注意:

(一)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论文,有条不紊的概述论文的中心论点和 基本内容;

(二)要高度集中的听取答辩小组的提问;

(三)对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要谨慎的回答,有把握的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没有把握的不可辩解;

(四)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以流畅、肯定的语气回答;

(五)答辩结束时,要有礼貌的退场。

[细则七]

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学院 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

教师

选题情况

题 目

难易程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工作量

较大

合理

较小

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任务书

开题报告

是否符合学院论文规模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需改进

不符合需重做

工作进度

按计划进行

中期工作

汇报及解答

问题情况

毕 业

论文

(设 计)

调 整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存档。

[细则八]

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教 务 处 制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定意见:

院长: (盖章) 年 月 日

[细则九]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是其写作质量的 真实反映,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事实求是的原则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的成绩为百分制。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控制两头,优秀论文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总人数的20%,对不及格的论文,不能降低标准,升为及格。凡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准予毕业。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待补写及格后,方可毕业。

评定毕业论文质量的基本依据是,看它是否符合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是否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体现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二.论文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序号

项目

分数(90分以上)

分数(80-89)

分数(70-79)

分数(60-69)

分数(60分以下)

权重

1

选题

选题有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较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

选题一般。

选题陈旧、没有意义或论题不成立

10%

2

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或实用价值较大。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入,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中个人见解不多。

论文有较大毛病,或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低,或有抄袭现象。

35%

3

论点正确,论据确凿,案例适用准确且分析正确,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有说服力。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恰当,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论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

论点基本正确,但缺乏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照搬他人观点,拼凑的痕迹明显。

基本论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或有抄袭现象。

20%

4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

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文理较通顺,有少量语法错误。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或有抄袭现象。

20%

5

态度与规范要求

充分参考和引用与课题相关的经典和最新论文资料,态度认真。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大量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比较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较多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尚好。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能够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不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参考和引用资料不足,态度马虎。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或有抄袭现象。

15%

三.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建议成绩×50%+答辩成绩×50%=论文总评成绩

四.时效与解释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一、目的和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工作岗位的重要环节。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文献资料及运用知识与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考察和培养,也是对学校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为了使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鉴别论文写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一)能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设法搜集、查阅资料,启迪思路,认真撰写,力求答辩通过;(二) 能加强论文指导老师的责任感,对学生耐心指导,严格要求;(三)可以杜绝某些学生大篇抄袭、请人代写等写作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四)促使学生加强表达能力方面的锻炼;(五) 能客观地检验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和公正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二、答辩组织

每年组织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系答辩领导小组下,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分头同时进行。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四名教师及一名秘书组成,个别情况下根据专业方向也可吸收讲师和实际部门专家参加;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三名。

三、答辩程序(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向答辩者宣布)

(一) 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其论文的主要观点,写作目的以及结构、特点(约10分钟左右);

(二)主答辩教师向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并给15分钟的准备时间;

(三)答辩学生经准备按时回答所提问题,答辩小组可根据答辩情况有针对性地发问(约15分钟);

(四)评议。在认真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答辩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宣读指导老师对论文的评语;

(六)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宣布论文答辩是否通过(不宣读票数和成绩) 并给予简要小结,使学生认识自已论文及答辩的优缺点;

(七)答辩结束时由答辩小组填写论文评语及其成绩;

四、答辩要求

(一) 答辩小组所提的问题应着眼于: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方面的考察,知识面的考察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对各篇论文出题难易程度应大致相当。对可能评为优秀成绩的论文,一定还要提出带有引伸性的问题,以判断是否有真正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 对学生答辩的具体要求:

1.观点明确、论据有力,说理充分,结论合理;

2.逻辑严谨,层次清楚;

3.语言表达清楚准确、流畅。

五、答辩范围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应届毕业生全部的论文进行答辩。

六、答辩成绩评定

(一) 成绩的评定,应按《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和《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 论文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

1.优秀:答辩时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圆满,并能就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发挥,有较强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答辩时有一定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对提问能做出较全而准确地回答,能对论文中不够完善的地方子以补充,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中: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做出比较全面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对论文不完善的地方能予以补充。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4.及格: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针对提问给予一定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尚能补充和完善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回答问题有条理,口头表达能力基本顺畅。

5.不及格: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低于2/3,对所提问题答非所问或概念不清,条理混乱,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极差,对论文中的错误或不完善的地方不能予以补充或纠正,或经提示仍坚持其错误观点。

完成答辩以后的成绩,应根据论文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系答辩领导小组核准。

(三) 对毕业论文答辩未能通过的,按结业处理。

(四) 学生对答辩成绩的评定有意见的,可向系答辩领导小组提请复议,系答辩领导小组会应及时受理,复议后的处理意见为最终裁决意见。

七、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在每年的六月中旬进行。

八、其他规定

各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答辩工作结束时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其中一份留存系上,一份交分院教务办。

教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

九.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一]

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须知

一、凡参加答辩学生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允许携带资料,有关书籍),等候点名安排。

二、严肃认真对待答辩,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三、穿戴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尊重答辩老师,不得干扰答辩教师的工作。

四、答辩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影响他人答辩和答辩的准备。

五、答辩顺序

(一) 答辩时间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 答辩开始时,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当日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和分组情况,然后以4—5人一组,按流水线组织答辩。

(三) 每个学生的答辩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中概述论文内容并听取提问约8—12分钟,学生退席独立准备回答提问(可查阅资料,但不得互相商量,不得离开现场。当一位学生退席准备时,另一学生即进行论文概述和听取提问),进行答辩约15—20分钟。

(四)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组长或主答教师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简要小结。

(五) 答辩结束时,学生应有礼貌的退席。

六、在整个答辩过程及答辩场所,凡无理取闹,纠缠答辩小组人员或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答辩委员会有权裁定暂停或取消该生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细则十二]

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结合法学院专业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对象为当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第二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照本科毕业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办公室办,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第三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时间为:各系每年在毕业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的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2.导师推荐;

3.系评审推荐。

第五条 各系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及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第六条 参加评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论文原件;

3.毕业论文摘要(中文、外文);

4.毕业论文评语二份(指导教师评语一份);

5、答辩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6.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表。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第八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和《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按总评成绩排序确定。

第九条获得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者,将被推荐参加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

第十条法学院对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获得者,将颁发证书,并给与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 对指导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师同时给与适当奖励。获得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学年考核中将被优先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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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

二、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四、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1年4月26日”或“2011-04-26”。

五、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本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2.本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难点和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本论文(设计)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和可行性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查意见:

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细则六]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及具体时间要求

一、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是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在选题时,应根据所学专业知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体现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选择那些应用性强,以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选题方向。对于理论性较强的选题要结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具有的理论水平,同时要掌握较丰富的资料,以保证选题成功。

具体步骤是:指导教师拟出题目,教研室用意后,由系上汇总印发,学生自愿选择,最后由教研室根据学生选题指定指导教师,由系论文指导小组统一平衡后公布。学生根据选题实施毕业论文的写作。

学生选题时间为第7学期17—19周,20周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选题向全体毕业生和教师公布,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二、写作

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调查报告等类型。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有观点,有材料,有论据、论证和准确的结论,都必须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的写作都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选题、搜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筛选使用资料,确立论点,拟定提纲到写出初稿,再到修改定稿,都必须亲自动手独立完成。要切忌材料堆砌或空泛议论,严禁抄袭他人的作品,论文中要引用他人作品的观点、理论、方法要在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中指明出处,也不能将自己已发表过的文章作为毕业论文。对某些重大问题,确需几个同学共同完成时,要经教研室同意,而且参加合写者都必须有个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个人写作部分不能少于4000字。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一) 第8学期第1周,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写作提纲;

(二) 第8学期第9周,交毕业论文第1稿;

(三) 第8学期第13周,交毕业论文第2稿;

(四) 第8学期第14周,交毕业论文终稿,指导教师撰写评语;

(五) 第8学期第15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

每一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最终环节,毕业论文将在公开场合得到检验,向教师和同学汇报。因此,在毕业论文进行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地考虑下列问题:

(一)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对该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把握怎样,即该课题过去的研究情况,取得过什么成果,有那些成型理论或经验,有那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观点或建议,提出并解决了那些问题;

(三)自己论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根据是什么;

(四)参考资料或论文的出处及版本;

(五)论文还有哪些应涉及或该解决的自己力所不及的问题等。

在答辩时应注意:

(一)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论文,有条不紊的概述论文的中心论点和 基本内容;

(二)要高度集中的听取答辩小组的提问;

(三)对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要谨慎的回答,有把握的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没有把握的不可辩解;

(四)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以流畅、肯定的语气回答;

(五)答辩结束时,要有礼貌的退场。

[细则七]

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学院 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

教师

选题情况

题 目

难易程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工作量

较大

合理

较小

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任务书

开题报告

是否符合学院论文规模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需改进

不符合需重做

工作进度

按计划进行

中期工作

汇报及解答

问题情况

毕 业

论文

(设 计)

调 整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存档。

[细则八]

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教 务 处 制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定意见:

院长: (盖章) 年 月 日

[细则九]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是其写作质量的 真实反映,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事实求是的原则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的成绩为百分制。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控制两头,优秀论文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总人数的20%,对不及格的论文,不能降低标准,升为及格。凡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准予毕业。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待补写及格后,方可毕业。

评定毕业论文质量的基本依据是,看它是否符合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是否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体现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二.论文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序号

项目

分数(90分以上)

分数(80-89)

分数(70-79)

分数(60-69)

分数(60分以下)

权重

1

选题

选题有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较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

选题一般。

选题陈旧、没有意义或论题不成立

10%

2

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或实用价值较大。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入,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中个人见解不多。

论文有较大毛病,或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低,或有抄袭现象。

35%

3

论点正确,论据确凿,案例适用准确且分析正确,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有说服力。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恰当,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论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

论点基本正确,但缺乏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照搬他人观点,拼凑的痕迹明显。

基本论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或有抄袭现象。

20%

4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

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文理较通顺,有少量语法错误。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或有抄袭现象。

20%

5

态度与规范要求

充分参考和引用与课题相关的经典和最新论文资料,态度认真。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大量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比较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较多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尚好。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能够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不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参考和引用资料不足,态度马虎。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或有抄袭现象。

15%

三.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建议成绩×50%+答辩成绩×50%=论文总评成绩

四.时效与解释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一、目的和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工作岗位的重要环节。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文献资料及运用知识与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考察和培养,也是对学校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为了使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鉴别论文写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一)能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设法搜集、查阅资料,启迪思路,认真撰写,力求答辩通过;(二) 能加强论文指导老师的责任感,对学生耐心指导,严格要求;(三)可以杜绝某些学生大篇抄袭、请人代写等写作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四)促使学生加强表达能力方面的锻炼;(五) 能客观地检验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和公正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二、答辩组织

每年组织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系答辩领导小组下,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分头同时进行。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四名教师及一名秘书组成,个别情况下根据专业方向也可吸收讲师和实际部门专家参加;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三名。

三、答辩程序(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向答辩者宣布)

(一) 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其论文的主要观点,写作目的以及结构、特点(约10分钟左右);

(二)主答辩教师向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并给15分钟的准备时间;

(三)答辩学生经准备按时回答所提问题,答辩小组可根据答辩情况有针对性地发问(约15分钟);

(四)评议。在认真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答辩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宣读指导老师对论文的评语;

(六)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宣布论文答辩是否通过(不宣读票数和成绩) 并给予简要小结,使学生认识自已论文及答辩的优缺点;

(七)答辩结束时由答辩小组填写论文评语及其成绩;

四、答辩要求

(一) 答辩小组所提的问题应着眼于: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方面的考察,知识面的考察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对各篇论文出题难易程度应大致相当。对可能评为优秀成绩的论文,一定还要提出带有引伸性的问题,以判断是否有真正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 对学生答辩的具体要求:

1.观点明确、论据有力,说理充分,结论合理;

2.逻辑严谨,层次清楚;

3.语言表达清楚准确、流畅。

五、答辩范围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应届毕业生全部的论文进行答辩。

六、答辩成绩评定

(一) 成绩的评定,应按《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和《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 论文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

1.优秀:答辩时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圆满,并能就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发挥,有较强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答辩时有一定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对提问能做出较全而准确地回答,能对论文中不够完善的地方子以补充,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中: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做出比较全面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对论文不完善的地方能予以补充。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4.及格: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针对提问给予一定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尚能补充和完善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回答问题有条理,口头表达能力基本顺畅。

5.不及格: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低于2/3,对所提问题答非所问或概念不清,条理混乱,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极差,对论文中的错误或不完善的地方不能予以补充或纠正,或经提示仍坚持其错误观点。

完成答辩以后的成绩,应根据论文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系答辩领导小组核准。

(三) 对毕业论文答辩未能通过的,按结业处理。

(四) 学生对答辩成绩的评定有意见的,可向系答辩领导小组提请复议,系答辩领导小组会应及时受理,复议后的处理意见为最终裁决意见。

七、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在每年的六月中旬进行。

八、其他规定

各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答辩工作结束时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其中一份留存系上,一份交分院教务办。

教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

九.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一]

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须知

一、凡参加答辩学生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允许携带资料,有关书籍),等候点名安排。

二、严肃认真对待答辩,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三、穿戴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尊重答辩老师,不得干扰答辩教师的工作。

四、答辩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影响他人答辩和答辩的准备。

五、答辩顺序

(一) 答辩时间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 答辩开始时,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当日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和分组情况,然后以4—5人一组,按流水线组织答辩。

(三) 每个学生的答辩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中概述论文内容并听取提问约8—12分钟,学生退席独立准备回答提问(可查阅资料,但不得互相商量,不得离开现场。当一位学生退席准备时,另一学生即进行论文概述和听取提问),进行答辩约15—20分钟。

(四)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组长或主答教师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简要小结。

(五) 答辩结束时,学生应有礼貌的退席。

六、在整个答辩过程及答辩场所,凡无理取闹,纠缠答辩小组人员或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答辩委员会有权裁定暂停或取消该生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细则十二]

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结合法学院专业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对象为当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第二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照本科毕业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办公室办,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第三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时间为:各系每年在毕业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的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2.导师推荐;

3.系评审推荐。

第五条 各系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及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第六条 参加评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论文原件;

3.毕业论文摘要(中文、外文);

4.毕业论文评语二份(指导教师评语一份);

5、答辩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6.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表。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第八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和《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按总评成绩排序确定。

第九条获得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者,将被推荐参加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

第十条法学院对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获得者,将颁发证书,并给与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 对指导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师同时给与适当奖励。获得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学年考核中将被优先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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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

二、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四、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1年4月26日”或“2011-04-26”。

五、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本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2.本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难点和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本论文(设计)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和可行性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查意见:

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细则六]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及具体时间要求

一、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是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在选题时,应根据所学专业知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体现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选择那些应用性强,以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选题方向。对于理论性较强的选题要结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具有的理论水平,同时要掌握较丰富的资料,以保证选题成功。

具体步骤是:指导教师拟出题目,教研室用意后,由系上汇总印发,学生自愿选择,最后由教研室根据学生选题指定指导教师,由系论文指导小组统一平衡后公布。学生根据选题实施毕业论文的写作。

学生选题时间为第7学期17—19周,20周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选题向全体毕业生和教师公布,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二、写作

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调查报告等类型。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有观点,有材料,有论据、论证和准确的结论,都必须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的写作都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选题、搜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筛选使用资料,确立论点,拟定提纲到写出初稿,再到修改定稿,都必须亲自动手独立完成。要切忌材料堆砌或空泛议论,严禁抄袭他人的作品,论文中要引用他人作品的观点、理论、方法要在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中指明出处,也不能将自己已发表过的文章作为毕业论文。对某些重大问题,确需几个同学共同完成时,要经教研室同意,而且参加合写者都必须有个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个人写作部分不能少于4000字。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一) 第8学期第1周,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写作提纲;

(二) 第8学期第9周,交毕业论文第1稿;

(三) 第8学期第13周,交毕业论文第2稿;

(四) 第8学期第14周,交毕业论文终稿,指导教师撰写评语;

(五) 第8学期第15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

每一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最终环节,毕业论文将在公开场合得到检验,向教师和同学汇报。因此,在毕业论文进行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地考虑下列问题:

(一)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对该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把握怎样,即该课题过去的研究情况,取得过什么成果,有那些成型理论或经验,有那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观点或建议,提出并解决了那些问题;

(三)自己论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根据是什么;

(四)参考资料或论文的出处及版本;

(五)论文还有哪些应涉及或该解决的自己力所不及的问题等。

在答辩时应注意:

(一)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论文,有条不紊的概述论文的中心论点和 基本内容;

(二)要高度集中的听取答辩小组的提问;

(三)对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要谨慎的回答,有把握的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没有把握的不可辩解;

(四)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以流畅、肯定的语气回答;

(五)答辩结束时,要有礼貌的退场。

[细则七]

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学院 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

教师

选题情况

题 目

难易程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工作量

较大

合理

较小

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任务书

开题报告

是否符合学院论文规模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需改进

不符合需重做

工作进度

按计划进行

中期工作

汇报及解答

问题情况

毕 业

论文

(设 计)

调 整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存档。

[细则八]

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教 务 处 制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定意见:

院长: (盖章) 年 月 日

[细则九]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是其写作质量的 真实反映,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事实求是的原则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的成绩为百分制。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控制两头,优秀论文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总人数的20%,对不及格的论文,不能降低标准,升为及格。凡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准予毕业。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待补写及格后,方可毕业。

评定毕业论文质量的基本依据是,看它是否符合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是否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体现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二.论文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序号

项目

分数(90分以上)

分数(80-89)

分数(70-79)

分数(60-69)

分数(60分以下)

权重

1

选题

选题有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较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

选题一般。

选题陈旧、没有意义或论题不成立

10%

2

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或实用价值较大。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入,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中个人见解不多。

论文有较大毛病,或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低,或有抄袭现象。

35%

3

论点正确,论据确凿,案例适用准确且分析正确,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有说服力。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恰当,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论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

论点基本正确,但缺乏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照搬他人观点,拼凑的痕迹明显。

基本论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或有抄袭现象。

20%

4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

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文理较通顺,有少量语法错误。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或有抄袭现象。

20%

5

态度与规范要求

充分参考和引用与课题相关的经典和最新论文资料,态度认真。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大量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比较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较多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尚好。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能够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不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参考和引用资料不足,态度马虎。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或有抄袭现象。

15%

三.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建议成绩×50%+答辩成绩×50%=论文总评成绩

四.时效与解释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一、目的和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工作岗位的重要环节。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文献资料及运用知识与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考察和培养,也是对学校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为了使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鉴别论文写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一)能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设法搜集、查阅资料,启迪思路,认真撰写,力求答辩通过;(二) 能加强论文指导老师的责任感,对学生耐心指导,严格要求;(三)可以杜绝某些学生大篇抄袭、请人代写等写作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四)促使学生加强表达能力方面的锻炼;(五) 能客观地检验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和公正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二、答辩组织

每年组织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系答辩领导小组下,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分头同时进行。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四名教师及一名秘书组成,个别情况下根据专业方向也可吸收讲师和实际部门专家参加;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三名。

三、答辩程序(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向答辩者宣布)

(一) 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其论文的主要观点,写作目的以及结构、特点(约10分钟左右);

(二)主答辩教师向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并给15分钟的准备时间;

(三)答辩学生经准备按时回答所提问题,答辩小组可根据答辩情况有针对性地发问(约15分钟);

(四)评议。在认真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答辩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宣读指导老师对论文的评语;

(六)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宣布论文答辩是否通过(不宣读票数和成绩) 并给予简要小结,使学生认识自已论文及答辩的优缺点;

(七)答辩结束时由答辩小组填写论文评语及其成绩;

四、答辩要求

(一) 答辩小组所提的问题应着眼于: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方面的考察,知识面的考察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对各篇论文出题难易程度应大致相当。对可能评为优秀成绩的论文,一定还要提出带有引伸性的问题,以判断是否有真正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 对学生答辩的具体要求:

1.观点明确、论据有力,说理充分,结论合理;

2.逻辑严谨,层次清楚;

3.语言表达清楚准确、流畅。

五、答辩范围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应届毕业生全部的论文进行答辩。

六、答辩成绩评定

(一) 成绩的评定,应按《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和《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 论文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

1.优秀:答辩时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圆满,并能就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发挥,有较强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答辩时有一定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对提问能做出较全而准确地回答,能对论文中不够完善的地方子以补充,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中: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做出比较全面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对论文不完善的地方能予以补充。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4.及格: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针对提问给予一定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尚能补充和完善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回答问题有条理,口头表达能力基本顺畅。

5.不及格: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低于2/3,对所提问题答非所问或概念不清,条理混乱,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极差,对论文中的错误或不完善的地方不能予以补充或纠正,或经提示仍坚持其错误观点。

完成答辩以后的成绩,应根据论文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系答辩领导小组核准。

(三) 对毕业论文答辩未能通过的,按结业处理。

(四) 学生对答辩成绩的评定有意见的,可向系答辩领导小组提请复议,系答辩领导小组会应及时受理,复议后的处理意见为最终裁决意见。

七、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在每年的六月中旬进行。

八、其他规定

各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答辩工作结束时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其中一份留存系上,一份交分院教务办。

教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

九.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一]

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须知

一、凡参加答辩学生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允许携带资料,有关书籍),等候点名安排。

二、严肃认真对待答辩,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三、穿戴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尊重答辩老师,不得干扰答辩教师的工作。

四、答辩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影响他人答辩和答辩的准备。

五、答辩顺序

(一) 答辩时间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 答辩开始时,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当日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和分组情况,然后以4—5人一组,按流水线组织答辩。

(三) 每个学生的答辩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中概述论文内容并听取提问约8—12分钟,学生退席独立准备回答提问(可查阅资料,但不得互相商量,不得离开现场。当一位学生退席准备时,另一学生即进行论文概述和听取提问),进行答辩约15—20分钟。

(四)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组长或主答教师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简要小结。

(五) 答辩结束时,学生应有礼貌的退席。

六、在整个答辩过程及答辩场所,凡无理取闹,纠缠答辩小组人员或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答辩委员会有权裁定暂停或取消该生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细则十二]

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结合法学院专业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对象为当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第二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照本科毕业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办公室办,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第三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时间为:各系每年在毕业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的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2.导师推荐;

3.系评审推荐。

第五条 各系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及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第六条 参加评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论文原件;

3.毕业论文摘要(中文、外文);

4.毕业论文评语二份(指导教师评语一份);

5、答辩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6.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表。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第八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和《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按总评成绩排序确定。

第九条获得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者,将被推荐参加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

第十条法学院对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获得者,将颁发证书,并给与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 对指导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师同时给与适当奖励。获得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学年考核中将被优先评为优秀。

gn=center>

填写要求

一、开题报告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对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材料之一。此报告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前期内完成,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及所在系审查后生效。

二、开题报告内容必须用黑墨水笔工整书写或按教务处统一设计的电子文档标准格式(可从教务处网址上下载)打印,禁止打印在其它纸上后剪贴。开题报告完成后应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三、学生查阅资料的参考文献应不少于5篇(不包括辞典、手册)。

四、有关年月日等日期的填写,应当按照国标GB/T 7408—94《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规定的要求,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1年4月26日”或“2011-04-26”。

五、该报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保存。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1.本论文(设计)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2.本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难点和重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

3.本论文(设计)拟采用的研究手段(途径)和可行性分析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审查意见:

系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细则六]

毕业论文撰写过程及具体时间要求

一、选题

毕业论文的选题,是毕业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此,在选题时,应根据所学专业知识,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体现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选择那些应用性强,以调查研究、分析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作为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和选题方向。对于理论性较强的选题要结合专业知识和实际具有的理论水平,同时要掌握较丰富的资料,以保证选题成功。

具体步骤是:指导教师拟出题目,教研室用意后,由系上汇总印发,学生自愿选择,最后由教研室根据学生选题指定指导教师,由系论文指导小组统一平衡后公布。学生根据选题实施毕业论文的写作。

学生选题时间为第7学期17—19周,20周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选题向全体毕业生和教师公布,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二、写作

毕业论文形式包括论文、调查报告等类型。但不论哪种形式,都必须有观点,有材料,有论据、论证和准确的结论,都必须能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的写作都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由选题、搜集资料、整理分析资料、筛选使用资料,确立论点,拟定提纲到写出初稿,再到修改定稿,都必须亲自动手独立完成。要切忌材料堆砌或空泛议论,严禁抄袭他人的作品,论文中要引用他人作品的观点、理论、方法要在论文参考文献和资料中指明出处,也不能将自己已发表过的文章作为毕业论文。对某些重大问题,确需几个同学共同完成时,要经教研室同意,而且参加合写者都必须有个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个人写作部分不能少于4000字。

毕业论文写作时间安排:

(一) 第8学期第1周,交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及写作提纲;

(二) 第8学期第9周,交毕业论文第1稿;

(三) 第8学期第13周,交毕业论文第2稿;

(四) 第8学期第14周,交毕业论文终稿,指导教师撰写评语;

(五) 第8学期第15周,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

每一位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都必须进行答辩。毕业论文答辩是毕业论文写作过程的最终环节,毕业论文将在公开场合得到检验,向教师和同学汇报。因此,在毕业论文进行答辩之前,一定要充分地考虑下列问题:

(一)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题目,研究这个题目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二)对该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把握怎样,即该课题过去的研究情况,取得过什么成果,有那些成型理论或经验,有那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自己有什么新的观点或建议,提出并解决了那些问题;

(三)自己论文的基本观点和立论的根据是什么;

(四)参考资料或论文的出处及版本;

(五)论文还有哪些应涉及或该解决的自己力所不及的问题等。

在答辩时应注意:

(一)要充分熟悉自己的论文,有条不紊的概述论文的中心论点和 基本内容;

(二)要高度集中的听取答辩小组的提问;

(三)对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要谨慎的回答,有把握的可以申明理由进行答辩,没有把握的不可辩解;

(四)对所提出的问题,要以流畅、肯定的语气回答;

(五)答辩结束时,要有礼貌的退场。

[细则七]

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

学院 专业

学生姓名

学 号

指导

教师

选题情况

题 目

难易程度

偏难

适中

偏易

工作量

较大

合理

较小

符合规范化的要求

任务书

开题报告

是否符合学院论文规模要求

符合

基本符合

需改进

不符合需重做

工作进度

按计划进行

中期工作

汇报及解答

问题情况

毕 业

论文

(设 计)

调 整

意 见

指导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系)存档。

[细则八]

毕业论文(设计)

学生姓名: 二级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论文题目:

指导教师:

教 务 处 制

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

指导教师: 年 月 日

答辩小组意见:

组 长: 年 月 日

系审核意见:

系主任: (盖章) 年 月 日

二级学院审定意见:

院长: (盖章) 年 月 日

[细则九]

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

本科学生毕业论文成绩是其写作质量的 真实反映,应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事实求是的原则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为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标准。

一.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要求

毕业论文的成绩为百分制。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控制两头,优秀论文所占的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总人数的20%,对不及格的论文,不能降低标准,升为及格。凡取得及格以上成绩者,准予毕业。凡毕业论文不及格者,不准毕业,待补写及格后,方可毕业。

评定毕业论文质量的基本依据是,看它是否符合十一届三中会全以来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政策,是否贯彻了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否体现了知识转化为能力的要求。

二.论文指导教师建议成绩评分参考标准:

序号

项目

分数(90分以上)

分数(80-89)

分数(70-79)

分数(60-69)

分数(60分以下)

权重

1

选题

选题有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较重大的价值。

选题有一定的价值。

选题一般。

选题陈旧、没有意义或论题不成立

10%

2

理论水平或实用价值

论文有独到的见解,富有新意或对某些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学术水平较高或实用价值较大。

论文有一定的见解,或对某一问题分析较深入,有一定的学术水平。

论文能提出自己的看法,内容能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中个人见解不多。

论文有较大毛病,或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低,或有抄袭现象。

35%

3

论点正确,论据确凿,案例适用准确且分析正确,论文表现出对实际问题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有说服力。

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恰当,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概括能力,能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阐述有关问题。

论点正确,论述有理有据,但独立研究体现不足,论文缺乏一定的深度。

论点基本正确,但缺乏分析概括能力和研究能力,照搬他人观点,拼凑的痕迹明显。

基本论点有错误,或主要材料不能说明观点,或有抄袭现象。

20%

4

论文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语句通顺,语言准确、生动。

论文结构合理,符合逻辑,文章层次分明,语言通顺、准确。

论文结构基本合理,层次比较清楚,文理通顺。

论文结构不合理,逻辑性不强,论述基本清楚但不完整,或说服力不强。文理较通顺,有少量语法错误。

内容空泛,结构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文题不符,或文理不通,或有抄袭现象。

20%

5

态度与规范要求

充分参考和引用与课题相关的经典和最新论文资料,态度认真。论文完全符合规范化要求。

大量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比较认真。论文达到规范化要求。

较多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尚好。论文基本达到规范化要求。

能够参考和引用相关资料,态度不认真。论文勉强达到规范化要求。

参考和引用资料不足,态度马虎。论文达不到规范化要求或有抄袭现象。

15%

三.论文成绩

指导教师建议成绩×50%+答辩成绩×50%=论文总评成绩

四.时效与解释

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

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一、目的和意义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学生由学校走向社会工作岗位的重要环节。通过撰写毕业论文,是对学生四年中所学的理论知识、掌握的文献资料及运用知识与资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综合考察和培养,也是对学校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

为了使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鉴别论文写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它的作用在于:(一)能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设法搜集、查阅资料,启迪思路,认真撰写,力求答辩通过;(二) 能加强论文指导老师的责任感,对学生耐心指导,严格要求;(三)可以杜绝某些学生大篇抄袭、请人代写等写作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四)促使学生加强表达能力方面的锻炼;(五) 能客观地检验和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综合能力和公正评定学生的论文成绩。

二、答辩组织

每年组织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系答辩领导小组下,根据情况组成若干个答辩小组,分头同时进行。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四名教师及一名秘书组成,个别情况下根据专业方向也可吸收讲师和实际部门专家参加;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三名。

三、答辩程序(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向答辩者宣布)

(一) 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其论文的主要观点,写作目的以及结构、特点(约10分钟左右);

(二)主答辩教师向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并给15分钟的准备时间;

(三)答辩学生经准备按时回答所提问题,答辩小组可根据答辩情况有针对性地发问(约15分钟);

(四)评议。在认真而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对答辩成绩进行无记名投票;

(五)宣读指导老师对论文的评语;

(六)由答辩小组主任委员宣布论文答辩是否通过(不宣读票数和成绩) 并给予简要小结,使学生认识自已论文及答辩的优缺点;

(七)答辩结束时由答辩小组填写论文评语及其成绩;

四、答辩要求

(一) 答辩小组所提的问题应着眼于:基本概念及基本理论方面的考察,知识面的考察及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察。对各篇论文出题难易程度应大致相当。对可能评为优秀成绩的论文,一定还要提出带有引伸性的问题,以判断是否有真正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 对学生答辩的具体要求:

1.观点明确、论据有力,说理充分,结论合理;

2.逻辑严谨,层次清楚;

3.语言表达清楚准确、流畅。

五、答辩范围

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应届毕业生全部的论文进行答辩。

六、答辩成绩评定

(一) 成绩的评定,应按《西安财经学院关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和《法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 论文答辩成绩的评定标准

1.优秀:答辩时有较强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圆满,并能就问题做进一步的阐述发挥,有较强的口头语言表达能力。

2.良好:答辩时有一定的思辨能力和归纳、概括能力,对提问能做出较全而准确地回答,能对论文中不够完善的地方子以补充,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

3.中: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做出比较全面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对论文不完善的地方能予以补充。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

4.及格:在答辩中对提问能够理解,并能针对提问给予一定的回答,有一定的归纳,概括能力,尚能补充和完善论文中的不足之处,回答问题有条理,口头表达能力基本顺畅。

5.不及格:答辩时回答问题的正确率低于2/3,对所提问题答非所问或概念不清,条理混乱,口头语言表达能力极差,对论文中的错误或不完善的地方不能予以补充或纠正,或经提示仍坚持其错误观点。

完成答辩以后的成绩,应根据论文情况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终成绩由系答辩领导小组核准。

(三) 对毕业论文答辩未能通过的,按结业处理。

(四) 学生对答辩成绩的评定有意见的,可向系答辩领导小组提请复议,系答辩领导小组会应及时受理,复议后的处理意见为最终裁决意见。

七、答辩时间

毕业论文答辩在每年的六月中旬进行。

八、其他规定

各系答辩领导小组,在答辩工作结束时应认真总结并写出书面材料,其中一份留存系上,一份交分院教务办。

教师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时数,计入教学工作量。

九.时效与解释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法学院。

[细则十一]

毕业论文答辩学生须知

一、凡参加答辩学生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允许携带资料,有关书籍),等候点名安排。

二、严肃认真对待答辩,遵守纪律,听从指挥。

三、穿戴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尊重答辩老师,不得干扰答辩教师的工作。

四、答辩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影响他人答辩和答辩的准备。

五、答辩顺序

(一) 答辩时间安排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二) 答辩开始时,答辩小组组长宣布当日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和分组情况,然后以4—5人一组,按流水线组织答辩。

(三) 每个学生的答辩一般不超过30分钟,其中概述论文内容并听取提问约8—12分钟,学生退席独立准备回答提问(可查阅资料,但不得互相商量,不得离开现场。当一位学生退席准备时,另一学生即进行论文概述和听取提问),进行答辩约15—20分钟。

(四) 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组长或主答教师应对学生的答辩情况给予简要小结。

(五) 答辩结束时,学生应有礼貌的退席。

六、在整个答辩过程及答辩场所,凡无理取闹,纠缠答辩小组人员或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答辩委员会有权裁定暂停或取消该生答辩资格,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处。

[细则十二]

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

为提高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结合法学院专业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对象为当年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第二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按照本科毕业人数5%的比例推荐优秀毕业论文报教务办公室办,评选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第三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时间为:各系每年在毕业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审,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条 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的申报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

2.导师推荐;

3.系评审推荐。

第五条 各系组织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及比例推荐参评人选。

第六条 参加评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供电子文档:

1.毕业论文任务书;

2.毕业论文原件;

3.毕业论文摘要(中文、外文);

4.毕业论文评语二份(指导教师评语一份);

5、答辩记录、毕业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6.优秀毕业论文评选表。

第七条评选工作由各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毕业论文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第八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评选根据《法学院本科毕业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规定》、《法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和《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评分参考标准》等相关规定进行,按总评成绩排序确定。

第九条获得法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者,将被推荐参加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

第十条法学院对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获得者,将颁发证书,并给与适当奖励。

第十一条 对指导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教师同时给与适当奖励。获得西安财经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在年度考核和学年考核中将被优先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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