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翠华西校区组织开展“法学院2022年师德大讨论暨师德师风研判会”。法学院院长史卫民、党委书记田亚鹏出席会议,教务办科长柴莉及全体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经济法学系党支部书记王月春主持。
会上,王月春领学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师德师风文件。经济法学系系主任王景龙领学《习近平给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的回信》。随后,在学院师德建设年活动中被选树的王景龙、张青卫、王军、陆曦、徐颖、王卿等六位师德标兵,王海鹏、乔瑜、康京涛、王钊阳等教师代表对照所学文件,围绕“心系‘国家事’、肩扛‘国家责’”展开热烈讨论,讨论中结合自身具体情况进行了师德师风自我剖析,并提出整改目标。
老师们结合“四有好老师”标准,围绕“十项准则”谈到,作为高校教师要在日常工作中关心关爱学生,注重言传身教;要履行好教师教学科研、本科班级导师等基础性工作;要深刻认识强调师德师风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做到爱国守法、教书育人、服务社会;要坚定政治方向、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在法学人才培养中教育学生养成科学严谨、勤奋务实的治学执业作风,传授法律实践真本领;要把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作为教师最鲜明的职业准则。还有老师从国内近期高校教师师德师风方面的反面事例切入,警醒所有老师应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及媒介素养,注重自身的言行引领,时刻谨记自己的教师身份。
田亚鹏结合目前法学院教师队伍的客观实际,对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状况进行了研判。他指出,法学院教师整体能够严格遵守和履行教师职业规范,能够发挥立德树人的职责要求,能够在课堂引领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方向,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师德师风建设体系,教育教学事业取得了突出的建设成果,获取了一批师德师风方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但与“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还有距离,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研判后,田亚鹏对老师们的发言逐一进行了点评,指出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负面清单是红线,是对高校教师师德师风的最低要求。全体教师应在遵守相关文件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己的师德师风境界和追求,时刻对标对表衡量鞭策自己,在知识传授过程中自觉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法学院院长史卫民讲话肯定了法学院教师队伍近些年在师德师风、立德树人方面的成绩,同时指出师德师风的提升没有终点,法学教师更应在师德师风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用一言一行践行为国育人,为党育才的时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