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的
预备党员的培训目的在于通过培训,让预备党员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党性锻炼,强化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明确党员应承担的责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时间与形式
预备党员的培训对象为已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还处于预备党员期间的所有党员,包含学生预备党员和教职工预备党员。预备党员培训安排时间从2020年10月中旬至2020年11月初结束,建议培训学时为24学时,含学习讨论、专题辅导、观看纪录片和撰写心得,其中专题辅导建议不少于10个学时。
三、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培训班由学校党委党校进行指导,法学院党委具体承办并负责本学院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自主制定培训计划、筛选学员、安排课程、开展培训和考核。
四、培训内容和安排
(一)课外自学
预备党员的自学培训由各党支部组织本支部的预备党员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自学,重点学习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宣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主。要求预备党员摘抄的自学读书笔记不少于10000字。
(二)集中学习
预备党员的培训以争做合格党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解读为主,中心内容以围绕“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展,具体内容由各基层党委(党校)自行安排。基层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应给培训学员授课,鼓励班子其他成员和邀请校内外党史党建专家和学者为学员授课。
(三)观看专题影片
组织参加培训的预备党员集中观看以党的改革教育等为主题的影片《改革永远在路上》、《建党伟业》、《我和我的祖国》等影片(片源可与党校办公室联系)。
(四)实践活动
预备党员的实践可组织参加培训的学员参与包括爱心帮扶、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实地参观等活动,具体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自行安排。
(五)撰写心得
结合自身学习体会,所有学员要对自己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和收获认真总结,预备党员围绕“如何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主题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心得体会一篇。并在培训结束一周内交由各基层党委(党校)保存。抄袭或下载文章者,取消结业资格。
五、培训考勤
培训考勤由法学院党委指定负责人严格做好考勤登记。无故旷课1次及以上者、请假2次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六、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法学院党委组织参训学员考试,考核方式不限,具体由法学院党委安排。考试成绩及综合考核合格者,法学院党委向校党校办公室提供结业名单由学校党校统一制证,发给结业证书。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法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8日
附:《法学院2020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培训安排》
法学院2020年下半年预备党员培训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 点 |
负责人 |
备注 |
10月19日(周一) |
12:30-13:00 |
党课开班 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入座。 |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郝 青 |
集中学习 |
10月20日(周二) |
19:00-21:00 |
共读一本书 |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支部负责人 |
实践活动 |
10月21日(周三) |
14:30-16:30 |
专题报告 |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薛小刚 |
集中学习 |
10月22日(周四) |
19:00-20:30 |
专题报告:十九大精神解读 |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蔡晓兰 |
集中学习 |
10月26日(周一) |
19:00-20:30 |
观看党史纪录片 |
多媒体教室 |
培训班班长 |
集中学习 |
10月27日(周二) |
19:00-20:30 |
专题报告:如何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
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
郝 青 |
集中学习 |
10月29日前 |
预备党员利用课余时间和休息时间自学,重点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
无 |
为提高自学效果,要求摘抄自学读书笔记不少于10000字。 |
课外自学 |
10月29日前 |
在理论学习和参观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谈谈入党后,如何更好的发挥党员作用。(座谈交流不少于1.5小时,邀请法学院领导、支部书记、专家党员参加) |
地点待定 |
支部负责人 |
小组讨论 |
10月29日前 |
学员撰写学习心得 |
地点待定 |
结业考试试卷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印发,各组主要联络人负责组织本组考试并阅卷 |
撰写心得和考试 |
结业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