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安排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12-07 点击数:

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党支部(书记)

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安排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通知》精神,结合法学院实际,现就2017年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考核评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法学院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工作组,具体负责2017年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考核评议工作。

组 长:张富堂 白呈明

副组长:毛浓华崔艺红 史卫民

成 员:郝青、张艳平、柴莉、范立楠、王宏选、高向平(非党员代表)

二、考核对象

法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

依照《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评价办法》)九项规定内容,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两个方面同时进行。

四、考核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法步骤

根据《考核评价办法》规定要求,考核工作组实地考核、群众满意度评估、党支部自评与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同时进行。

1、各党支部对照《考核评价办法》及其《西安财经学院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考核内容,逐项逐条、实事求是、认真地开展自查自评,对应《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项目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文件、制度、台账、记录、名册、档案等支撑资料,收集整理并按序归类,以备考核评议工作组实地查阅和考核。

2、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述职报告分两个主要部分,第一部分是党建工作取得的主要业绩和工作创新、工作特色情况;第二部分是党支部书记聚焦基层党建工作,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发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要紧扣述职评议考核主要内容,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注重用数据、事例说话。

3、评分标准。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评议工作组现场打分占总成绩50%的权重;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占20%的权重;群众满意度评议占30%。以上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支部及书记业绩评定、评优选先、责任追究、干部任用等方面的依据。

5、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及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上级点评、群众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列出2017年度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二)考核评议时间:2017年12月1日下午2:30

(三)考核评议地点:翠华西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要通过述职评议,取长补短,互相学习,共同提高,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

2、各党支部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对照《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考核内容,以此为契机,加强支部建设,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健康有序开展。

3、考核工作组成员代表学院党委履行考核职责,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公平公正做出评价,形成最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束当日将考核相关材料、结果统一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法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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