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总支安排部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基层党建自评活动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3-12-11 点击数:

为提高法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2013年12月9日上午,法学院党总支召开总支会议安排部署法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自评活动。党总支书记刘勇、全体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及学工办全体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邱意主持。

首先,邱意副书记对法学院本次开展自评活动的初衷和目的作了说明,他说法学院成立将满一年,在这一年里大家用心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法学院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为了全面推进法学院工作整体上台阶、上水平,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党的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开展此次自评活动。

法学院总支组织委员郝青宣读了《法学院关于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基层组织党建工作的自评方案》,方案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开展< 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陕高教宣办【2013】10号)和《西安财经学院基层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稿)》(西财党字【2011】8号)的精神要求,涉及本次法学院开展自评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自评内容、自评活动实施步骤、任务分解及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法学院自评活动从2013年12月1日启动到2014年5月31日共分三个阶段完成。活动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3年12月1日至2013年12月8日),主要任务是召开法学院党总支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迎接测评考核的各项工作,认真学习两个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充分认识这次考核评估的重要意义,明确考核评估的内容及要求,同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印发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第二阶段为自查自评阶段(2013年12月9日至2014年1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各党支部对照文件开展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结合工作实际和具体责任,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开展特色活动,逐项逐点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最后一个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2014年1月16日至2014年5月31日),主要任务是针对自查自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限期整改、完善,增补资料,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达到考核测评要求。

党总支书记刘勇在讲话中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提到法学院开展自评活动的目的就是要强化员工岗位意识,提高法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同时,他还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二是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认真开展自评自测;三是结合自评情况做好总结工作;四是加强整改和落实,提高法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五是统筹安排,处理好自评工作与和日常工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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