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22-04-02 点击数:
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我校《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假期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法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2日(星期六)学生上课,执行4月4日(星期一)教学计划。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一)外出和返校要求
1.因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倡导学生放假期间不离校,在校内学习与生活,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严格落实离校审批登记制度,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进行离校申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离校,离校学生不得离开西安市。
2.放假期间精准做好学生动态管理,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及晨午晚检制度,持续引导教育学生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校医院和学工部;切实掌握离校学生假期去向和返校情况,对无故滞返学生要逐一跟踪、联系家长,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学生情况。
3.教育全体学生要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和管理,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和校外人员密集的场所,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坐“黑车”,不到未经开发的偏、远、险、陡的地方游玩,主动预防溺水事故,一旦发现有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措施、未履行离校审批手续外出或翻墙外出、外出私自更改行程或隐瞒行程等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认真做好学生返校前的身体健康风险评判,要求非西安市(含郊县)生源学生,外出当天应返回学校。所有外出学生返校前须通过“我在校园”平台进行返校申请,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返校;返校时自觉配合测温及一码通、行程码的查验工作;体温异常、一码通为黄色或红色的外出学生须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由学院妥善处理。
(二)留校学生管理
1.认真做好留校学生服务保障工作,强化留校学生关心关爱和重点人群心理疏导。
2.严格落实并做好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控,开展呼吸道等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安排作息,提高自身抵抗力。
3.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学校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等制度要求,对存在晚归、夜不归宿、打麻将、喝酒酗酒、使用违规电器等不良行为的,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值班值守,有效预防突发事件
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进行妥善处理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全体辅导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学院学生实际,密切关注学生网络舆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各类学生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