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22-03-04 点击数:

【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系统寒假及春季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我校《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的精神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学返校计划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教学安排,按照“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原则,自3月12日起,分批次安排学生有序返校。学生返校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所在学院批准,不得擅自返校。

1.陕西省外本科生:2022年3月12日返校;

2.陕西省内本科生:2022年3月13日返校。

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学生返校应提前14天做好居家观察,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统一持有全国政务服务平台防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西安市民一码通”“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报到。

2.全国政务服务平台防疫码、“西安市民一码通”为“黄码”或“红码”的学生暂缓报到。待健康码转为“绿码”后凭14日健康打卡记录、健康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报到申请。

3.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县、报到前14日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返校途中需要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转乘的学生暂缓报到。待当地风险等级降为低风险后凭14日健康打卡记录、健康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返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返校。

4.近14日内有连续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暂缓报到。待治疗无症状后,凭14日健康打卡记录、健康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返校申请。

5.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学生,须持14日健康打卡记录、健康绿码、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学院审核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方可返校报到注册。

三、学生返校申请

1.全体学生须通过“我在校园”系统中“返校申请”模块进行返校申请,按要求上传全国政务服务平台防疫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西安市民一码通”“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提交后完成返校申请。待审批通过后,系统状态为“返校中”。

2.学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因特殊情况暂不报到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学工部备案,按时参加线上教学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待特殊情况解除后方可凭相关证明返校报到。

四、学生返校报到

1.雁塔校区学生由北门进入校园,翠华西校区学生由东门进入校园,长安校区学生由东大门进入校园。

2.进入校园时,学生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实施“测、扫、查、消”:即测体温,扫描到达二维码,查验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健康二维码(需为“绿码”“无异常”),对携带行李消毒,核对与检测无误后通过,进入校园。

3.报到期间只允许学生本人进校,家长或其他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自驾车、出租车、网约车禁止入校,接送车辆(含自驾)在校门附近即停即走。

五、返校途中注意事项

1.返校途中,学生应按照要求做好到校途中的自我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饮食,尽量减少中转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尽量减少与他人交流,与同乘者保持距离。

2.经审核可报到的学生在启程前若居住地“一码通”变为黄色或红色,应立即停止返校;在返校途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和其他异常情况的学生,应直接到就近定点医院排查,主动配合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并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亲属报告情况。

3.妥善保存乘坐交通工具信息,包括乘车时间、车次等,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调查。

4.返校途中被确定为密接人员的学生,集中隔离期满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西安市“一码通”绿码且体温正常,方可报到。

六、开学后学生管理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管理制度

1.实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和晚点名制度。

学校自学生返校日起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坚持非必要不外出,有特殊情况确需出校的,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审批不得随意离开校园,返回学校时进行线上销假登记;未经审批离开校园或未及时进行销假的学生将按照旷课进行处理。学生进出校门时,要主动要门卫出示请假审批界面。在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全体学生在校住宿,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和晚点名制度。此外,在学校实施封闭式管理期间要加强学生心理防护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确保学生心理健康。

2.通畅数据上报,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和日报制度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要求学生每天测量体温三次,辅导员须认真好做学生体温台账。

体温异常者及时上报并视病情及时就医。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严禁返校后瞒报、漏报、缓报、错报和谎报个人健康状况信息,学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第一时间告知辅导员。

3.实施缺课登记跟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各学院要严格落实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辅导员和学生干部须保持24小时通信顺畅,确保掌握每个学生上课动态。辅导员须做好每日学生缺课登记,查明缺课原因,24小时内汇总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因病请假复课的学生需经校医院审核通过方可复课。未按规定集中返校学生返校前必须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返校。

(二)即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寓环境卫生清扫消毒工作

自学生报到之日起,各学院组织学生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公寓环境卫生清扫消毒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按照“六级检查机制”加强对学生学生宿舍的检查和管理,做到“日日有检查,周周有通报”,将学生宿舍卫生情况与各项推优评优直接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学期内,继续对我校本科、预科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全校通报并与学院年度工作及辅导员年度评比直接挂钩,首次检查将于3月16日进行。通过加强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加大检查力度,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提升学生文明素养。督促学生做到宿舍内部及公共区域每日清扫,垃圾不过夜,宿舍保持每日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三)严格管理校园学生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严控校园聚集活动。减少聚集性的校园文化活动,加强校园活动闭环管理,避免楼宇间无关人员流动,做到学生生活空间相对固定。人员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人员活动轨迹、关联对象相对固定,学习以班级为单位,生活以宿舍为单位,尽可能形成闭环。教育引导学生进入图书馆、餐厅、超市等公共区域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四)疑似感染症状以及传染病等的应急处置

1.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告知辅导员,并及时去校医院就医。

2.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校医院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3.对与疑似病例学生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4.辅导员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学生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五)认真履职,坚守岗位

1.各学院学工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学生管理工作,不得出现随意推诿、脱岗、离岗等现象,如遇突发状况,学院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照学校信息报送规定上报相关部门。

2.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考勤规定,做好辅导员考勤工作;做好辅导员值班安排,每月末将下月值班安排报送学生工作部。值班人员未经学院批准及代班人员未到岗位前,不得离开值班岗位。学生工作部不定期对各学院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学院年度考核和辅导员年度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特殊问题处理紧急电话

学生处:81556065

校医院:81556120

保卫处:81556110

在疫情防控的常态化时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不能掉以轻心,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后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学生端—返校申请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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