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关于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4 点击数:

法学院各党支部、各班团委:

为做好2021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根据院实际情况,开展团支部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道德品质优秀为人正派,维护团结,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已向所属支部递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5.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班级服务或其他党团活动中表现积极。

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

2推荐对象上学期课程有不及格且补考未通过的

3推荐对象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能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任务的,不予推荐。


二、名额分配

大一各班不超过2个名额,各班不超过6个名额,大各班不超过6个名额研究生不超过20个名额,团工委学生会不超过6个名额


三、推优流程

各支部书记牵头各年级辅导协助负责、团支部书记具体落实在团组织中做好推荐工作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入党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

2.被推荐人员应于2021325前填写法学院2021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交各支部,由各支部书记汇总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390172@qq.com

3.学院根据班级民主投票结果,结合学生日常学习表现,讨论决定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一:法学院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324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