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党支部、各班团委:
为做好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展团支部“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一)“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方针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道德品质优秀,为人正派,维护团结,助人为乐,有奉献精神,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4.已向所属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三个月;
5.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班级服务或其他党团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在校期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尚未撤销的;
(2)推荐对象上学期课程有不及格且补考未通过的;
(3)推荐对象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不能按时完成“青年大学习”任务的,不予推荐。
二、名额分配
大一各班不超过2个名额,大二各班不超过6个名额,大三各班不超过6个名额,研究生不超过20个名额,团工委学生会不超过6个名额。
三、推优流程
各支部书记牵头、各年级辅导协助负责、团支部书记具体落实,在团组织中做好推荐工作。
1.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入党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
2.被推荐人员应于2021年3月25日前填写《法学院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交各支部,由各支部书记汇总统一发送至邮箱1124390172@qq.com。
3.学院根据班级民主投票结果,结合学生日常学习表现,讨论决定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一:法学院2021年上半年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