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10-10 点击数: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及《西安财经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财人发〔2017〕7号)的规定,法学院史卫民副教授符合教授的各项评审规定,经法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小组评议,同意推荐史卫民副教授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有不同意见者请向法学院学科办反映。
公示期:2017年10月10日-12日
联系人:张艳平 82348334
法学院
2017.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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