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第一条 负责法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

第二条 根据学校和法学院部署,结合法学院学生工作实际,组织制订学生思想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深入学生班级,全面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健康,认真抓好学生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团工委、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安排,做好法学院学生的招生、军训、就业指导、综合测评和学年评优等工作。

第五条 充分调动辅导员的积极性,抓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认真抓好学生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与发展新党员工作。

第七条 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组织好学生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纪教育、党课教育。

第八条 负责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做好学生大型活动的安全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协助法学院党委书记开展工作。

第十条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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