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院乔瑜博士、王海鹏副教授在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中荣获佳绩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12-01 点击数:

近日,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公布了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前20名结果。我院教师乔瑜博士以综合评价分数94.58高分位列全校第11名,王海鹏副教授以综合评价分数94.57的高分位列全校第12名。

本次评价活动是依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任课教师学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经过学生评教分数、督导评价分数、同行教师听课评价分数的综合平均,结合奖惩分数,得出的最终综合评价分数。这是法学专业教师在全校教学评估中获得的又一佳绩。

乔瑜老师2006年入职西安财经学院,1981年11月生,陕西省宝鸡人,中共党员,讲师,于2017年获得西北大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概论》等课程教学。乔瑜博士自从教以来,工作认真踏实,努力上进,不断提升科研水平和提高教学能力,已发表多篇核心期刊论文和主持多项省厅级项目,并积极进行教学法研究,在《知识产权法》课程中开展“研究性”教学方法的探索和运用,取得较好收效,受到学生好评。自任职以来,乔瑜博士已获得多项奖项和成果,包括:2011年获西安财经学院青年教师师德演讲比赛一等奖;2012年获陕西省教育系统“清风伴我行”演讲比赛优秀奖;2015年获西安财经学院青年教师讲课评比二等奖;2014年指导学生暑期实践调研成果获得西安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周优秀成果二等奖;2015年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创新计划训练项目1项,陕西省大学生创业创新计划训练项目1项。2012年主持并结项西安财经学院教学研究项目《高校法学研究性教学方法探索及研究—来自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实践(12XCJ11)》,并发表教学论文数篇。

王海鹏副教授是我院“双师型”教师之一,长期从事《刑法学》专业教学,潜心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活动,善于将其律师实践活动中代理或辩护过的典型案例运用于课堂教学之中,深受学生喜爱。在2015-2016学年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素质质量综合评价中,王老师取得全校第10名的佳绩,今年是王老师再次荣获此殊荣。

两位老师取得今天佳绩并非一日之功,而是其长期潜心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其倾心于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结果,更是其爱岗敬业、热心专业教学活动的最好证明,彰显了法学专业的教学质量与水平,令人骄傲和自豪。

希望法学院全体教师以两位为榜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提升法学本科专业教学水平、培养应用型创新法律人才、创建“法学一流专业”、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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