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资料室工作细则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3-07-13 点击数:

法学院资料室工作细则

一、接收新书,经验收无误以后进行签收,并按各类种、册数登记。

二、对新书及时编号、上架,进行新书展览,所展新书待接收下一批新书后换下,并按类归架。

三、管理好资料室目录,保持目录完整,排列正确无误。

四、经常整理书架,做到架标醒目,架面整齐,排架正确无误。

五、热情接待读者,认真解答读者咨询,注意读者的阅读倾向,及时登记申请购买。

六、定期修补破损图书。

七、每年清点一次图书,对丢失图书造出清单,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申请注销。

八、做好阅览人次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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