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校友辛亚娟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8-06-04 点击数:

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的决定》,法学院律师专业九七届毕业生辛亚娟被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辛亚娟,现任宝鸡市凤翔县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党组成员、凤翔县法院审委会委员。自1997年分配到凤翔法院工作以来,她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曾多次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两次被中共凤翔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08年获陕西省法院学术论文二等奖,并获宝鸡市“西凤杯十佳法官提名奖”;2009年、2010年两度荣获宝鸡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1年,辛亚娟同志被陕西省妇联表彰为省级“巾帼建功标兵”,并被宝鸡市妇联授予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同时被宝鸡市中院表彰为全市“十佳女法官”;2014年,她被评为凤翔县“十佳女性”;在基层审判岗位上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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