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区选聘大学生实习计划

作者: 时间:2019-04-05 点击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在高校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安康高新法庭实习:

一、选聘人数

拟选聘实习人员6人,实习期满经考核优秀者录用3名;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国民教育二本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法律专业,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3.男女不限,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4.安康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或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学校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有证书)优先。

三、选聘程序

1.根据选聘条件,有意向的实习学生,将简历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2.安康高新区管委会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初审及面试;

3.通过面试的,进入实习期;

四、报名时间

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30日18时止。

五、薪酬待遇

1.实习期3个月,发放1000元基本工资+800元绩效考核工资;

2.实习期满经考核优秀的人员进入试用期,工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安康高新区管委会薪酬执行办法》执行;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考核合格后直接与安康高新集团签订劳动合同;

4.联系人刘法官,电话:13891513763.邮箱:2772152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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