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乡村振兴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在西安隆重召开

作者: 时间:2019-05-27 点击数:

为了共同研究探讨乡村振兴和土地制度深化改革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大计。525日,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陕西省律协三农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北大学法学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协办的首届乡村振兴与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学术研讨会在西安财经大学翠华西校区模拟法庭举行。来自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陕西省律协、陕西各地律师事务所及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的部分教师和研究生约8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开幕式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波副教授主持。



在研讨会致辞中,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史卫民教授指出目前农村正面临着空心化、老龄化等问题,而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农业、农民、农村发展中遇到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问题的具体路径,推进乡村振兴最迫切最重要的抓手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并介绍了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办学历程和发展成就。陕西省律协三农委韩江主任认为此次研讨会的召开有利于律师界与法律界相结合,有利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刘尚军副院长强调此次学术研讨会对于解决农村土地改革中疑点难点问题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毛璟文主任倡导律师界、司法界与理论界共同为乡村振兴作贡献,让实践获得理论的指引,并殷切希望学术研讨会能一直办下去而且越办越好。


在主题报告环节,法学院白呈明教授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几个涉法问题”为题,提出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进展,重点就清产核资、成员界定、折股量化、权益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西安中院高俊岗法官围绕“协调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谈了自己在三庙村扶贫攻坚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扶贫取得的成就,他提出扶贫不仅要靠情怀和责任担当,更重要的是将农村资源与城市资源合理对接。法学院史卫民教授作了“从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破除论城乡融合发展”报告,通过分析我国城乡二元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和现实困境,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具体路径。长安法院李翌平法官作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的司法实践”报告,通过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指出农村的案件不能脱离农村实际情况,应立足村规民约情法结合解决农村土地纠纷。



下午研讨会围绕“乡村振兴”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两个专题进行。来自西北大学、陕西省律协三农委、西南政法大学、西安财经大学12名学者和师生分别对自己近年来研究的成果作了精彩学术报告。

第一阶段议题是乡村振兴专题。陈晓莉教授、西北大学潘怀平教授、谢万乐律师、王宏选副教授、郭志峰律师、法学院本科生樊金源分别作了“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推进乡风文明与治理有效有机结合”、“乡村振兴,法治为本”、“构建公有制为主体多元土地产权制度的法律思考”、“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基层治理创新”、“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我国乡村选举制度的法律审视与完善建议”的报告,涉及乡村振兴中基层治理、乡风文明、乡村选举、法治保障、产权改革等多个方面。



第二阶段议题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专题。西北政法大学李军波博士、魏宏举律师、崔艺红教授、牛增强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王年、法学院研究生刘子豪分别作了“土地利用规划的三重作用与法律制度完善”、“外出务工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障”、“‘三权分置’下宅基地退出制度的改革和实践”、“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思考”、“‘三权分置’下宅基地资格权的法理解析与制度构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法律规则的构建”的报告,涉及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中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建设用地等多个方面,重点就宅基地三权分置进行交流探讨。


此次研讨会内容丰富,涉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土地制度改革、乡村治理等领域,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围绕乡村振兴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研究搭建了交流平台,也充分展现了法学院农村经济法治教学科研创新团队近年来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同时,该次研讨会对我校法学学科建设也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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