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王景龙参加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论坛”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6-11-22 点击数:

2016年10月22-23日,第四届“全国司法文明博士•博士后论坛”在浙江省绍兴市召开。本次论坛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主办,浙江大学法学院、《法制与社会发展》杂志社承办,主题是“中国司法文明的历史进程与当代实践”。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和武汉大学等全国各地36所高校、科研单位、中央党校、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我院老师王景龙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

10月22日上午论坛开幕。开幕式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武汉大学王树义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朱新力教授致欢迎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理事长、联席主任张文显教授致开幕辞。

我院教师王景龙主持了第六单元的分组报告与讨论,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笑侠教授点评;在第七单元的分组报告中,王景龙老师作了题目为《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正名》的报告,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作了点评;会议期间,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学者进行了互动、交流。

论坛闭幕式由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主持,张文显教授、陈光中教授、王树义教授、朱新力教授出席。最后,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先生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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