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召开《2018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8-04-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推动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法学院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在初步完成《2018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召开了“2018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研讨会”。会议由法学专业建设负责人、副院长崔艺红教授主持,主持法学院工作的史卫民副院长及系部主任与全院无课教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崔艺红副院长首先介绍了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而后组织与会教师学习了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而介绍了《2018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具体内容和思路。

而后,与会领导和教师以《2018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为核心,围绕小学期制与活动项目安排、课程体系、学科共同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与实践课程的设置、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开课时间安排、课时与学分、学年论文、毕业实习等问题展开了热烈充分的讨论,并就上述各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十分宝贵的建议。

史卫民副院长表示,法学院会认真考虑各位教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完成本次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促进法学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

教务办供稿

2018418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