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7-04-25 点击数:

各教学系: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关于2017年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的通知》要求,法学院成立初赛领导小组,制定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方案,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基本功比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培养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的态度,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教师为任教5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二)参赛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参赛教师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

三、竞赛内容、方法及程序

(一)竞赛内容

参赛内容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课程,授课内容自选。

(二)竞赛方法

以上好一门课为竞赛理念,竞赛内容由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两者权重分别为10%、90%。

1 教学设计

选手在报名时须提供参赛课程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准备与之相对应5个教学节段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PPT,以备竞赛时讲课使用。

教学设计得分的内容为:

参赛课程教学大纲;

参赛课程5个学时教学设计的纸质汇编本(目录范例见附件1),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心得以及教学安排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2 课堂教学

比赛课堂教学规定时间为20分钟。评委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语言与教态、教学特色四个方面进行考评。参赛选手面对评委和观众进行课堂教学。选手可根据各自参赛课程需要,携带教学模型、挂图、激光笔等教学用具。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3。

3 参赛顺序

(1)参赛教师抽签以确定本人参赛的具体顺序。

(2)参赛教师在正式上台参赛前抽签确定具体教学节段。

(三)竟赛时间地点。

时间:4月28日下午2:30

地点:图书馆模拟法庭

四、奖励及其它

(一)根据比赛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将派送参加教务处组织的2017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决赛。

(二)法学院严格按照省级竞赛标准进行初赛,强化竞赛过程管理,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决赛选手。

法学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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