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总第8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4 点击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做好入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党〔2017〕8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第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总第8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

2021年4月15日至4月26日。

、分班情况

本期党校学员共分为五个班其中培训一班涵盖法学院、文学院的发展对象,本次培训学院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培训内容和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影像教学、实践教学、主题研讨、学员自学、结业考核等方式灵活进行,共30学时。其中:

集中授课18学时。主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共6个专题,每个专题3学时。

影像教学和实践教学4学时。借助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平台、i西财大APP平台,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纪录片红色观影活动等。

自主学习4学时。培训学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不断夯实理论基础。

分组研讨4学时。建党100周年契机,把世情、国情、党情的学习结合起来,突出研讨交流的价值导向功能和德育渗透功能。

、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总成绩由考勤情况、撰写心得情况、结业考试成绩三部分构成。其中,考勤情况占20%、撰写心得占20%、结业考试成绩占60%。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实施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校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其他事宜

为体现发展对象培训的严肃性,参加培训的学员党课结业证仅在培训年度内统一发放,如有错误请务必于当期培训年度内解决,逾期、丢失一律不予补办,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妥善保管自己的结业证书。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4月

版权所有  ©  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